北京新增手机以旧换新 套用国家补贴10%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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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新增手机以旧换新 套用国家补贴10%
2009年12月16日 08:53 来源:北京商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继彩电、冰箱等五大类家电实施以旧换新后,昨日,大中电器和北京国美宣布增加手机以旧换新业务,按成交价补贴10%。为进一步发挥以旧换新促消费的作用,中国家电协会表示,将考虑全面推广手机换新业务。

  今年8月,北京、上海等9个试点城市开始推广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这一政策不仅使试点城市的居民得到实惠,而且对家电企业的销售业绩也有明显的拉动作用。根据商务部的最新统计,截至12月14日,9个试点省市共销售五大类新家电300.2万台,销售额达117.5亿元。来自大中电器、北京国美、北京苏宁等卖场的统计,通过以旧换新销售的家电数量在整体销售中占到半数左右。

  在家电消费新政的带动下,企业也在不断尝试扩大以旧换新实施范围,最大程度地发挥刺激消费的作用。企业不仅自掏腰包突破五大类家电的补贴上限,还把厨卫、加湿器等产品纳入到“企业版”的以旧换新范围。

  最新调查显示,不少消费者平均20个月就会更换一部手机,在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滞留在消费者手中的各类废旧手机超过千万部。

  手机更新换代快、旧手机保有量大,让企业看到手机以旧换新的商机。本周六起,国美系在北京市场正式实施手机以旧换新业务,消费者只要交售旧手机就可获得一定折扣款和10%的购新补贴款,补贴款最高限价200元。

  虽然企业自行推出的各项换新政策更多的是一种促销手段,但在扩大销售、让利消费者等方面与国家以旧换新的利民政策一样,具有同样积极作用。

  中国家电协会副秘书长陈刚表示,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效果为企业自行开展以旧换新起到了示范作用,如手机以旧换新实施效果好,协会将倡议广泛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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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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