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涉案金额高达300余万元、涉及近10万网络游戏用户的特大“木马”案,日前在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法院一审宣判,李海迎、张纯孝等8名被告人因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
2009年3月,扬州市公安局网警支队发现有人在扬州市广陵区、宝应县等地通过网络传播“木马”病毒,非法侵入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盗取他人游戏账号及密码,当即立案进行调查。随后,警方分别在江苏、江西、安徽等5省将李海迎等7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另有一名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3月间,被告人李海迎编写了用于盗窃网络游戏账户信息的“木马”程序,先后自己或通过他人将该“木马”程序在互联网上以2000元-2000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被告人张纯孝等人又将购得的“木马”程序通过他人在互联网上传播,先后获取了近10万个网络游戏用户的账户信息并窃取账户内的游戏装备、游戏币等。经统计,8名被告人共计获利307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8名被告人通过制作、销售、传播计算机病毒程序及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获得暴利,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记者王骏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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