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纽约州司法部长安德鲁·库默(AndrewCuomo)的一纸诉状,让尚未从欧盟反垄断处罚中完全解脱出来的英特尔再次陷入了反垄断的泥沼。
泥足深陷
经过近两年的调查之后,美国纽约州司法部长安德鲁·库默向联邦法院提出了诉讼,诉讼的对象是全球最大的芯片制造商英特尔。诉讼的理由是,英特尔利用“行贿与胁迫”手段,来维持自身市场的主导地位。
基于近两年的调研,库默此次诉讼被称为是迄今为止对于英特尔垄断行为最为详尽的指控。在指控中,库默给出了强有力的证据,其中之一便是,在2006年,英特尔给戴尔的“回扣”就达到20亿美元,这相当于戴尔该年净利润的116%。
库默还公开了戴尔公司内部的一封邮件,邮件中写道,“如果戴尔加入向AMD靠拢的队伍,英特尔准备发起圣战”,“在英特尔‘调查细节’期间,我们(将)至少一个季度得不到任何(回扣)——我们没有任何可用的法律、道德和威胁手段来避免这一切”。
库默表示,英特尔的行为不仅不公地限制了潜在竞争者的发展,而且还损害了普通消费者的利益,剥夺了他们享受更好产品和更低价格的权利。库默认为“必须制止这些非法手段,并使这个至关重要的市场恢复竞争”。
而这已经不是英特尔第一次遭遇到如此的待遇了。就在今年5月13 日,欧盟公布了英特尔的高达14.5亿美金的罚单,处罚的理由同样是因为垄断。欧盟委员会表示,英特尔向宏基、戴尔、惠普、联想以及NEC等电脑公司提供折扣,要求这些厂商从英特尔购买所需的全部或者绝大部分X86处理器,并向这些厂商付费以推迟或取消基于AMD处理器的产品型号。
而在更早的2006年和2008年,英特尔分别在日韩遭到当地的反垄断诉讼。从韩日到欧盟,再到英特尔的老家美国,英特尔正在陷入全球范围内的反垄断泥沼。
暴利推动
就在遭到库默的反垄断诉讼前不久,英特尔发布了第三季度的财报。财报数据相当亮丽:英特尔第三季度的收入为94亿美金,净利润18.56亿美金,每股收益为0.33美元,这一数据不仅仅远远高出8月底英特尔所发布的90亿美金中期预测,同时也高于华尔街预期的90.6亿美金。与此同时,英特尔在全球处理器市场的总体占有率为81.5%,和去年同期相比略有上升。
而同期,在全球市场占有率17.8%的AMD则净亏损1.28亿美金。对比两组数据,一个事实便十分明显:依靠垄断,英特尔几乎将整个产业的利润收入囊中;而通过种种手段,压制竞争对手,维系垄断地位,暴利正是其根本的动因。也正因为如此,在每次遭到反垄断诉讼之时,英特尔关于其“做法完全属于合法商业行为”的辩驳也总是显得苍白无力。
产业之殇
在不少业界资深人士看来,依靠垄断地位,谋取整个产业的利润,其背后所反映出来的正是整个PC产业所面临的困境。通过上游垄断,英特尔将整个PC产业转化成一个“上游一家独大、下游分散”的“扫把”型产业结构。凭借其牢固的垄断优势,英特尔不仅决定了下游合作伙伴乃至直接竞争对手的命运,影响着整个产业的发展方向,同时也将整个产业置于一个极度脆弱并充满风险的境地。
正如前面所言,2006年,英特尔给戴尔的回扣超出戴尔年度净利润总额一成多,换言之,如果没有英特尔的回扣,2006年的戴尔将处于亏损状态。即使下游厂商大如戴尔,也摆脱不了英特尔的恶意控制,更何况诸多的中小型PC厂商了。也正因为如此,英特尔也一直把回扣当做控制下游厂商的重要手段之一,而且屡试不爽。
凭借对于整个产业的控制力,英特尔也成为影响产业发展方向的重要力量。上网本行业的发展轨迹便是一个明证。随着PC产业的竞争日益激烈,威盛等厂商另辟蹊径开拓上网本市场,为PC产业探索出一片新的蓝海。在2007年底上网本市场开始起步后,英特尔利用雄厚的技术能力和压制竞争对手的手段迅速在上网本市场占据主导地位。然而,这种主导地位并没有给英特尔带来更多的利益,反而导致英特尔的利润率有所下降。为了摆脱这种局面,英特尔重新推出轻薄本概念,并极力压制上网本的发展,刚 刚兴起的上网本市场又陷入沉寂。上网本市场由兴到衰,遭受损失是的产业上下游的其他玩家和最终消费者。
英特尔对于上游厂商的垄断,导致下游厂商只能在极为有限的选择范围内进行创新,而消费者的选择空间也因之受到极大制约。一个非常明显的例子是,在中国市场,采用AMD处理器的笔记本产品并不多见。
开放创新,本是IT产业发展的基本特质之一。而如今,英特尔的垄断却让这种特质遭到巨大制约,而这将成为影响整个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而在这个过程中,包括英特尔在内的整个产业都将是受害者。更为严重的是,英特尔在芯片环节的垄断,又将整个IT产业推向一种极为脆弱的境地。一旦英特尔出现问题,则整个PC产业乃至IT产业都将遭到毁灭性的打击。
英特尔频频遭遇反垄断诉讼的实质,正是非市场力量企图通过行政处罚的手段来扭转这种畸形的产业结构,使之重新回到以竞争为主导的产业发展常态上去。因此,可以预见的是,只要英特尔一家独大肆意伤害产业的情况不改变,针对英特尔的反垄断诉讼就不会停止。
英特尔遭遇反垄断的中国启示
在老家遭到如此猛烈的反垄断诉讼,恐怕是英特尔所没有想到的。不仅仅是英特尔没有想到,很多业界人士也会觉得有些意外。
然而如果了解到这些情况,就不会觉得意外了:自1890年发布《谢尔曼反托拉斯法》以来,美国反垄断有法可依的时间已经接近120年;曾经一统天下的美国洛克菲勒标准石油公司在1911年被“肢解”为34个独立石油公司;曾经垄断美国电话市场的美国电报公司于1984年被分拆成专营长途电话业务的电报公司和7个地区性电话公司;90年代,微软曾因通过视窗操作系统捆绑销售其他软件而被反垄断诉讼,在漫长的法律诉讼之后,微软虽然逃脱了解体命运,但是也被迫向竞争对手支付了7.5亿美元的巨额罚款……
就其根本,美国是一个崇尚自由竞争文化的国度。所以,当一个企业因为垄断而危及整个行业发展前景的时候,便会遭到反垄断方面的无情诉讼。而这恐怕也是美国经济能够保持持续和相对健康发展的重要原因。
如今,向整个经济体系中注入越来越多的竞争因素,正是整个中国经济体制转型的一个重要要素。也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中国才于2007年正式推出《反垄断法》。两年来,中国也在逐步摸索中积累起一些反垄断的经验来。
如果说,以竞争为常态,将是中国经济发展既定方向的话,那么,英特尔在美国遭到反垄断诉讼对于中国便有着明显的借鉴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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