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原定于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的“赵本山诉新浪侵犯肖像权”一案,双方当事人在开庭之前,已经达成和解,申请调解结案。调解方案原被告双方均表示保密。
此前,赵本山在小品中的形象被改成了动画形象多次用在广告宣传中。2009年6月,赵本山认为此行为严重侵犯了其肖像权,故将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星潮在线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赵本山诉称,被告通过全国多家卫星电视台发布斗地主、麻将等手记游戏下载的广告,宣传其手记游戏产品,在该广告中,被告未经许可擅自将原告在小品中的表演形象篡改为动画形象,并配之以与原告相类似的方言口音对手记游戏下载和使用方法进行介绍说明。此系采用动画的形式使用原告肖像的行为。
赵本山认为该款手机游戏广告中存在不实宣传,众多消费者出于对原告公众形象的认可和信任下载该游戏,并未享受到相应的服务,纷纷在网络中谴责原告,且被众多网站转载,称原告与二被告涉嫌欺诈消费者,损害了原告良好的公众形象,特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人民币205万元。
由于双方当事人在开庭之前,临时决定希望通过和解解决彼此纠纷,经审判长马军了解双方当事人的和解意见后,宣布法庭将给予15天的时间,是否开庭等待双方当事人的和解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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