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王自强日前在接受腾讯科技采访时首次谈到了“谷歌侵权门”,关于中国作家的维权,他认为虽然谷歌一再强调扫描或者是提供浏览行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是到目前为止他并没有看到谷歌提出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具体依据,国家版权局支持中国作家依据法律和事实进行维权。
王自强说,就谷歌版权事件他认为有三个层面需要了解:第一,谷歌在这个事件里侵权不侵权?第二,谷歌与美国出版工作者协会和作家协会正在进行协商的调解协议是不是合理合法。第三,中国在这个问题上的态度,也就是说中国作家在谷歌事件里的维权问题。
关于第一个问题他个人认为在谷歌图书事件里谷歌可能涉嫌侵权。“注意我用了‘可能涉嫌’,如果谷歌在这个事件里不构成侵权,就不会产生2004年底美国作家协会和美国出版商协会状告谷歌侵权问题。”王自强说,“关于第二个问题其实已经有答案了。自从他们提出调解协议以后,在美国本土权利人包括司法部门都存在不同的看法。欧美、日本同样对调解协议的内容和后果也有异议。”
至于备受关注的中国作家维权问题,王司长说,“从谷歌事件本身来看,谷歌已经承认了他们在整个数字化过程中涉及到中国作家的作品,而且数量还不小。在这方面谷歌一再强调所谓的扫描或者是提供浏览行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是,到目前为止我并没有看到他们提出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具体依据。但另一方面,实实在在的他们把中国500多个作家、1.8万部作品通过扫描的方式数字化制作是不争的事实。在这种情况下肯定已经涉及到中国作家的权益问题。当然我们支持中国作家、支持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也支持中国作家协会依据法律和事实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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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反应
韩寒:我接受谷歌的60美元
昨日,作家韩寒再度发表博客论及谷歌版权纠纷,他声称,“我欢迎谷歌图书馆扫描我的每一本图书,并欣然接受在显示目录和摘要下60美元一本的条件。”
韩寒说,“经过对比,我发现这是非常合适的一个条件,谷歌只显示我的书的目录和摘要,就支付给我60美元。回首祖国,无数的网站都能下载我的书的全文,从1999年到2009年,我从来没有收到过一分钱。现在谷歌仅仅刊登了我的书的目录,就支付给我60美元,我觉得非常满足。”
麦家:所谓的好心善意值得怀疑
麦家日前在其博客中也首度开口谈到了“谷歌版权门”,麦家说虽然存在数字图书版权盗窃行为的网站多如牛毛,但谷歌作为行业大鳄跟个小毛贼一样,不跟著作人打个招呼,即使没有商业诉求,强行做什么都是有失风度的。
麦家认为:“大公司自当有大公司的自律要求,理应做行业规范的楷模,岂能不顾脸面,现鸡鸣狗盗的小样?即使是为人做宣传,也要征得他人同意、授权,岂能一厢情愿,强行为之?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谷歌也不是个公益事业单位,谷歌是条挣钱大鳄!面对一只挣钱大鳄,它所谓种种的好心善意,都是令人怀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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