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网开启"无理由退货" 随时退货无需卖家同意——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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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淘宝网开启"无理由退货" 随时退货无需卖家同意
2009年09月04日 10:54 来源:国际金融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9月3日,记者从淘宝网获悉,作为全网购物保障计划一部分,对消费者保障计划7天无理由退换货进行升级,买家只要在参加7天无理由退换货消保计划网店购买商品,可随时退款、退货,无需卖家同意。

  淘宝网提出,上任何店铺购物的消费者一旦遇到商品质量问题且和卖家无法达成共识的情况下,淘宝网均可动用网购保障基金对消费者进行先行赔付。

  不久前,小陈在淘宝网上购买了一台豆浆机。收到货物后发现豆浆机不是他需要的型号,便向卖家申请退货。但是卖家表示,发货型号无误。小陈按照规则,在完成交易后,申请退还货。但是卖家却拒绝了小陈退款申请。小陈多次和卖家沟通无果,向淘宝网投诉。

  7天无理由退换货制度升级后,小陈面临的这种问题将得到解决——买家只要对购买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商品不满意,可在交易的任何环节随时发起消保退款,卖家的操作界面只有“同意”按钮,不能拒绝。如果卖家不同意,3天后将默认同意。当买家将货物快递回给卖家,卖家必须在10天内确认,10天后系统将自动默认确认,货款将从支付宝打回给买家。

  实际上,淘宝网从2005年创立的消费者保障计划通过几年发展,已经嵌入到网购的各个环节,对消费者实施保障。截至目前,已有超过37万家卖家加入了消费者保障计划。

  消费者在网购中如果选择了带有7天无理由退换货标示的商品,消费者则可以在收到货7天内无条件地退换。通过“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实施,消费者在淘宝网上购物就不用再担心买来的衣服尺码不合适,或者买来的手机不称心等情况了。

  完成网络购物后,买家购买“假一赔三”的商品并在交易成功后14天内,如买家认为该商品为假货,且在买家直接与卖家协商退换货未果的前提下,买家有权按向淘宝发起对该卖家的投诉,并申请“假一赔三”赔付。

  对此,淘宝网有关负责人表示,被投诉的卖家须积极配合,并根据淘宝网的要求在7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证明。与此同时,淘宝网有权根据投诉处理情况要求交易双方提供其他证明资料。此外,购买家电的消费者如果购买了家电30天保修的商品,则在交易成功30天内可要求卖家保修。

  业内人士指出,和目前国内大部分商场“一经售出,只能换货不能退货”相比,淘宝网的这项服务条款是巨大的进步。 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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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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