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窃听器损人不利己 亟待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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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窃听器损人不利己 亟待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2009年08月27日 17:19 来源:通信信息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手机监听器和监听软件在网络等渠道公开叫卖,使普通人轻易就可以获得这类可监听他人隐私的器材。这些器材的泛滥给人们的工作和生活带来负面影响,亟需相关部门加大监控力度

  “天哪,居然有这么无耻的人,我真是瞎了眼。”8月23日,气愤而委屈的李兰(化名)在一论坛上痛诉自己的前男友。前男友张某是她同学,两个月前两人“友好”分手,张某称要送她最后一件礼物——手机。然而,另李兰没想到的是,当初出于感谢接受的手机,却给她带来一场噩梦。张某窃听了她的通话并将她的隐私四处泄露。

  如今,手机监听器和监听软件在网络等渠道公开叫卖,使得普通百姓轻易就可以得到这种较为机密的器材,而这种器材的泛滥给市民带来的是沉重的心理负担。这提醒有关部门必须对这类行为加大打击力度。

  手机窃听器盛行,真卖假卖皆威胁社会诚信

  央视《新闻30分》日前报道称,人们只要登录互联网,经常就能看到销售各种手机监听设备的网页。北京一家公司销售的一款“美国原装K8手机监听器”,标价6500元,声称“产品能同时监听多部手机,还可以截取对方通话中在手机上按出来的数字,如充值卡密码、银行账号密码等,只要输入对方号码便能自动监听。”

  除了手机型监听设备外,一些手机监听软件在网上也卖得红火。一款名叫“X卧底”的软件,自称是“世界上最强大的手机监控软件”,商家宣称,哪怕是对方手机处于待机状态,周围的环境声也能听到。该款软件从2006年上市以来,目前已经发展到了第三代。

  对此,通信技术专家表示,所谓“监听器”在技术上很难实现,网上销售者说的话并不可信。上海交通大学电子工程系无线通信研究所副教授钱良表示,花2000元买的监听器不可能真的“窃听”:“直接无线监听他人手机的技术不是没有,但是目前民用设备想要达到这一点基本不可能。”据了解,这些不法分子多以先交订金,或者国家违禁不方便当面交易为借口,骗取钱财后销声匿迹。据《厦门日报》报道,一名男子在经技区青岛南路附近一根电线杆上,看到一张售卖手机窃听器的“小广告”后与对方取得联系后,先后两次给对方共汇去650元钱,此后就再也联系不上对方了。

  事实上,警方此前已提醒过民众,要注意利用销售“手机窃听器”为幌子的诈骗行为。2008年11月,广州警方发现在互联网上出现非法出售所谓手机窃听器的违法犯罪活动。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供认,一旦有事主与他们联络,他们就以先交40%-50%定金为名,要求事主汇钱到其指定银行账号并留下送货地址,然后利用山寨“魔音”手机变出不同人的声音,诱骗事主上当。

  损人不利己,消费者要自我约束

  据了解,手机窃听器购买者大部分利用在商业以及情感等方面。有些妇女为调查丈夫是否有不忠的行为,不惜为这样的设备一掷千金,还有一些家长购买监听设备用来监视孩子是否迷恋上网等,至于是否有人利用这些监听设备进行违法活动,有商家表示,“窃取商业情报易如反掌。”

  可见,手机窃听器已越来越日常化,但应该指出的是,监听器材属于国家专控产品,私自使用、交易窃听设备,都是违法行为。即使是公安部门作为刑侦手段,使用监听设备也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并且有相当规范的使用程序。对此,市民千万不要出于好奇等原因而听信此类产品宣传,以防上当或违法。

  根据《国家安全法》规定: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刑法》也规定: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非法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对于非法使用窃听器材盗窃其他单位或个人商业秘密的,依照《民法通则》、《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规定,须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非法使用窃听器材侵害他人隐私、名誉权的,依照《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须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保护隐私从技术、法律入手

  为什么有人要买窃听器?归根结底是信任危机惹的祸。如今,人与人之间相互信任的基础越来越薄弱,曾经就有新闻报道说某教授在妻子的鞋跟里装了窃听器,一件龌龊的事情何以与衣冠楚楚的高校教授挂勾?说到底就是彼此不信任的结果,如此严重的社会问题怎么会不被不法分子盯上?

  那么,消费者要如何保护自己隐私?首先,如果发现自己被窃听,可以在市场上买到“加密”器材保护自己隐私,另外,使用保密性强的CDMA手机也是不错的选择;其次,在有证据情况下,可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我国已成为手机用户最多的国家之一。据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上半年,我国手机用户增加5395.4万户,达到6.95亿户,覆盖了一半多中国人口。如此之多的手机用量,如果我们不能充分认识手机具有双刃剑效应,那么存在严重的隐患可能就不仅仅是隐私问题了。为此,从法律上加以严惩刻不容缓,“不管是哪种原因,对这种行为都不能姑息。接受信息者应立即报警,通讯公司和公安机关也要认真查实,不能放过任何一个可能的犯罪嫌疑人。”某电信专家强调。

【编辑:刘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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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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