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13人团伙被检方指控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以销售货品为名,采取收款不发货的手段专门骗取境外购物人,涉案金额折合人民币156万元。今天上午,以牧振文为首的13名被告人被朝阳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13年至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6年12月至2008年1月间,牧振文在朝阳区紫南家园等地,雇佣牧村、牧峰等12人,以销售产品为名,在互联网上向国外发布虚假产品信息,收到货款后不予发货,骗取国外购货人购货款折合人民币共计156万余元,其中包含大量美金、欧元、英镑等。
曾在牧振文公司工作过的一些员工证实,牧振文要求他们在互联网上发布销售电子产品的信息,并专门雇佣懂外语的大学生做翻译,在网上直接和境外客户交谈,谈成后大学生把账号告诉对方,让对方把钱汇过来。时间长了他们发现,公司既没有囤货的仓库,也没有货源,从来不给客户发货。
据牧振文称,他对雇佣人员均负责吃住,一般信息员的月工资为600元至800元不等。翻译的月工资是1000元,另外按谈成交易额的5%进行提成。
尽管开庭时牧振文一直以发过货为由否认犯罪,但法院经审理认为,牧振文等13人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据此,朝阳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牧振文有期徒刑13年,其余12名被告人分获8年至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记者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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