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6月23日电 (记者 于立霄)“搜狗”状告“腾讯”不正当竞争,在用户使用QQ拼音输入法时利用破坏性技术手段阻止了网络用户同时使用“搜狗拼音输入法”软件,同时对网络用户的输入法排列顺序进行人为干预,使“搜狗拼音输入法”排序位置始终处于“QQ拼音输入法”之后。
记者今日获悉,二中院已立案受理原告北京搜狗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搜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滕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北京奥蓝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一案。
原告起诉称,北京搜狗信息公司系搜狗网站的所有人,北京搜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搜狗科技)拥有“搜狗拼音输入法”软件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被告腾讯公司在其网站上以“QQ拼音输入法:最快、最准、最干净;占用系统资源最小,利用最好的算法,最少的损耗,达到最优的性能等文字,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原告起诉还称,用户在下载、使用“QQ拼音输入法”软件的同时,腾讯公司采取诱导、欺骗的方法,利用破坏性技术手段直接删除网络用户终端的“搜狗拼音输入法”软件的快捷方式,客观上阻止了网络用户同时使用“搜狗拼音输入法”软件。
此外,被告北京奥蓝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奥蓝德公司)的网站作为中国最大的软件销售平台之一,在提供“QQ拼音输入法”软件服务业务中,客观上进一步扩大了被告腾讯公司的侵权行为程度,与被告腾讯公司构成共同侵权。
原告认为,被告腾讯公司的行为干扰了原告网站的正常运营,恶意阻碍原告向用户提供软件服务,对原告推广公司品牌经营行为造成了严重破坏,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被告奥蓝德公司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故起诉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连续1个月在其网站首页位置及《法制日报》上刊登道歉声明,就其侵权行为进行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原告因本案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2051万余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