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2日,中山市公安局在淘宝网的协助下,在中山市港口镇兴港中路某出租房二楼一房内,查获假冒的“芦荟胶”4720支,价值人民币169920元。
记者昨天按照中山警方提供的这起假货案件的网上商店网址登录网站后发现,这个网店已经被封掉,被封掉前信用度仅仅为三心。
网络零售业内人士表示,由于网络零售日益成为世界零售业的主流形式,造假者出于利益诱惑参与网络零售,但由于网络零售的透明性,都在短短十几笔甚至一两笔交易后,就会被破获。
内蒙古大学刑侦专业教师刘明生告诉记者:通过网络平台打假,有很多方便之处:
一是发现易,网络上信息透明,受害者用网络手段举报非常容易。
相比线下的案件,一般来说线下普通消费者购买小件商品,就算上当受骗,也不会选择追讨赔偿或者报案;但在网上,消费者举报、爆料只是举手之劳。
目前,国内各大网络购物网站都设有“诚信防骗”、“消费者保障”一类的论坛,警方只要多关注这类论坛,就能轻松发现犯罪线索。一些追捕多年的线下造假者,今年都在参与网络零售时被警方捕获。
像中山警方破获的这起案件、以及此前全国警方通过网络破获的案件都显示:由于网络零售日益成为世界零售业的主流形式,造假者出于利益诱惑参与网络零售,但由于网络零售的透明性,都在短短几笔交易后,就会被捕获。
二是取证易,因为销售假货涉及到工商、消委会等众多部门,而且在线下,制假造假团伙经常利用我国现有体制上的漏洞,蓄意进行“异地制假售假”,造成公安执法人员不得不跨地区办案。执法人员经常受到“部门利益保护主义”、“地方利益保护主义”的不合作甚至对抗,这些都增加了查处制假售假的难度。
但在网络上,办案人员只需要侦查员进行一次个人名义网络交易,在收货现场请本地质检部门进行公证,就可以实现取证。
三是追查易,像这种售卖假货的网上商店,注册是实名制、其交易帐户都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机构,近年的侦破经验显示:只要警方与这些机构协作,对售假者的帐户进行其它理由的冻结,售假者都会出于利益,主动跳出来与警方的侦查人员“理论”。
记者尝试自己在国内多家大型购物网站上注册开店,发现这些网站对注册的流程监管均较为严格,注册销售商品的商户必须上传自己的身份证资料,待所有信息均核对属实之后才能开设网上商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