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国会通过法令:上色情网站注册最高可监禁3年
2008年03月27日 14:08 来源:南方日报 发表评论
印度尼西亚通讯和信息部长穆罕默德·努赫25日说,根据国会通过的法令,印尼政府将禁止网络色情与暴力,这一决定符合公众利益。
努赫是在国会当天通过禁止网络色情的法令后发表上述讲话的。该法令将于4月1日生效。他说,任何人都没有理由传播色情和暴力。
根据这项新法令,政府有权对色情网站开办者和色情网站用户进行刑事处罚,视情况最高可处以3年监禁或10亿盾(约合10.7万美元)罚款。
目前,印尼的网络用户为2500万,估计今年下半年可达3500万。
印尼政府计划从今年5月开始向全国高中提供一种可以免费上网的特别设备。官方估计,这种新服务将使全国网络用户增加到5000万,约占全国人口的25%。
【编辑:段红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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