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地址作为识别互联网中电脑身份的一串数字,将被认为是一种个人信息,这是欧盟数据隐私保护监管者本周一提出的主张。
据国外媒体报道,目前担任欧盟数据隐私保护组织主管的德国人彼得·斯切尔目前正领导团队赶制一份报告,具体探讨搜索引擎服务商谷歌、雅虎和微软等的隐私保护政策如何与欧盟隐私保护法接轨。
斯切尔在欧洲议会的一次听证会上就数据保护发表了看法,许多人的身份是以IP,即互联网协议地址来识别的,“因此,IP地址应被列入个人信息范畴”。他的这一观点与谷歌的隐私保护政策相背离,谷歌认为,IT地址只能识别电脑在网络中的位置,与使用电脑的人没有关系。谷歌的说法其实也是客观的,但有大多数人通常都使用同一个电脑终端和同一个IP地址,这在谷歌的隐私保护政策中并没有体现。斯切尔也承认,作为标示电脑网络位置的IP地址并不总是个人信息或与某个个人有关,比如网吧或办公室中多人可能使用同一台电脑。然而这些例外并不能否认目前的一种主流趋势,即“谁是网站的主人”已成为一种普遍的意识,敲入IP地址后返回的页面经常与某个个人或公司有关。
将IP地址视为个人信息对于搜索引擎服务商如何保存数据具有重要意义。谷歌去年规定将其保存的搜索数据保存日期减少至18个月,这在搜索引擎服务商中还是第一家。同时,它还将收集用户使用互联网习惯的脚本文件的默认时间由30年改为2年。
开源机构EPIC执行董事马克·罗腾伯格表示,“这似乎听起来是让电脑用户发笑的一件事,公司对你了解的越深,它获得的商业价值也越大。”
然而谷歌全球隐私保护律师彼得·弗莱斯切尔却不这样认为,他表示,谷歌收集IP数据的初衷是为用户提供更加精准完善的服务,搜索结果与用户所在的地点及其所使用的语音相结合,其精确度自然会提高,事实上这些信息还不够充分。他表示,“同样在搜索栏内输入‘足球’一词,在伦敦和纽约的用户得到的结果将完全不同。”他表示,谷歌保存用户IP地址信息的主要目的是分析总体的用户特征和趋势,从而能够为他们提供更有价值的信息,这对于个人隐私并不构成侵犯。谷歌表示,之所以保存用户搜索请求及网上行为数据,因为这些数据有助于提高搜索结果的价值,同时也有助于增加广告投放的精度。
互联网的“点击欺诈”也可通过记录IP地址的方式来追踪,因为网络广告的每一次点击都需要广告商掏腰包,因此同一个用户成百上千次地点击广告会增加广告商的成本,然而却无助于提高广告的宣传效果。
微软搜索引擎并不记录用户的IP地址,它推行的主要战略是依靠用户登录其通行证网络,而该网络与Hotmail邮件和Messenger即时信息服务联系紧密。微软欧盟互联网政策主管托马斯·克里斯腾森表示,微软的上述做法也是出于对欧盟隐私保护法遵守义务。他表示,“就用户隐私保护的效果而言,完全的、不可逆转的匿名制登录是最终方式,与那些所谓的将用户个人信息保留24、18、13个月之类的游戏相比,前者对用户隐私的保护更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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