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当当网购买的MP3播放器无法播放,消费者王先生将当当网的经营方科文书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退货并赔偿诉讼费。昨天,东城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
王先生称,今年1月14日,他花229元在当当网购买了一个MP3播放器。该商品的供货商为北京怡佳数码科技发展中心。1月9日,他收到商品后发现MP3开机就死机,无法播放。王先生要求当当网联系供货商,并将商品寄给了供货商。3月份,王先生收到寄回的邮包,但寄回的产品因文件格式损坏,接到电脑上无法读取,“相当于废机”。于是,王先生将当当网告上法庭。
当当网表示,卖产品给王先生的不是当当网,而是租用当当网平台的商家北京怡佳数码科技发展中心,当当网只提供交易平台和后台的技术支持。为王先生提供发票的也不是当当网,而是数码公司,因此,当当网不该成为被告。
王先生表示,经过查询工商登记资料,根本没有所谓的北京怡佳数码科技发展中心。当当网证实,经营者的实际名称是北京佳怡信达数码科技公司。王先生说,即使当当网只提供平台,也有审查的责任。而且,为什么该公司不用真实名称?
当天,该案没有宣判。休庭后两个小时,记者接到王先生电话,表示当当网客服已与他联系,同意他的退货和赔偿请求,但表示还需要请示。王先生也在考虑是否接受。 (记者:郭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