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1日电 据马来西亚《东方日报》报道,马来西亚华校教师总会(教总)近日申诉,教育部恢复以常年杂费取代实行了3年的“中央付款制度”支付学校电费,实际上不足够,因为行政拨款还须用来支付电话费、水费、排污费等常年开销。
教总主席王超群指出,过去3年实行的中央付款制度只惠及全津贴学校,半津贴学校还是用教育部的行政拨款付还电费,若不足够只好向教育局申请额外拨款,一旦不被批准最后就需由董家教来承担。
全国有884所华小是属于半津贴学校,占了全国华小总数的2/3。教总在1月29日发布的“华小电费面面观”的报告中指出,大马政府在2007年推行“中央付款制度”之前,无论是全津学校还是半津学校,一律是以政府拨出的常年杂费拨款来缴付电费。
在这种方式下,若出现行政津贴不足以支付电费时,有关学校可向教育局提出申请,以补足有关的电费,但教育局没明文规定每年是否都批准该项补贴,而是根据本身的经济状况而决定,因此各州的处理方式都不一样。
国中面对同样问题
近3年来随着“中央付款制度”的落实,全津贴华小电费都由政府直接支付,所以没面对问题,但半津贴华小则继续面对常年杂费拨款不足支付电费的问题。教总称,在这情况下,一些华小就从学校食堂租金等收入缴付电费,至于常年杂费拨款则用在学校其他方面的发展,包括用来缴付水费和电话费等常年开销,以致捉襟见肘。
他们也说,与半津贴华小一样,改制国中也面对同样的问题,在常年杂费拨款不足支付电费等常年开销的情况下,必须自行解决有关的问题。
这份报告书是随着教总在去年整理了“华小临教问题面面观”和“2009年华小课题回顾”后,第三份发表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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