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一族的宣言是:2秒钟可以爱上一个人,2分钟可以谈一场恋爱,2小时可以确定终身伴侣。闪婚是不是一种时尚?有没有影响到留学海外的“海生代”?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在“海族”里不乏其人。
很长一段时间,A女士的爱情故事都被视为留学生中的传奇。她的经历也确实具备了一个浪漫爱情故事的基质:一见钟情,闪婚,婚后事业蒸蒸日上。
来自大连的A女士,在法国留学前曾经到新加坡留过学并工作过。1999年通过留学中介介绍到法国西部的布列斯特的一个商校读书,后转到一所私立语言中心学法语。大概是她来法国半年左右,一天晚上她在当地的一家迪斯科舞厅跳舞时,遇到了法国小伙子保尔。保尔是斯特拉斯堡人,在瑞士航空公司工作,那天来此地看望朋友。两人谈得投机,当晚保尔就跟她去了她的住处。
第二天,保尔回去时,邀她同行。一周以后,她从斯特拉斯堡回来,就自豪地向同学们宣布:她要结婚了。不久,两人就举行了婚礼。
“我的目标很明确,就是找到一个人结婚,解决我的身分问题,其他的什么都不重要。”A女士优雅地弹了一下烟灰,语言也直率得吓人。“有很多人不明白自己想要什么,所以做什么都不成功。我来法国就不是学什么习的,三十多岁的女人了,我早学够了。我也不想谈恋爱浪费时间,我谈不起。其实婚姻也是实现理想的一种手段。感情并不就是婚姻分内的事。谈得时间长了就有感情了?那也不见得。有多少青梅竹马的人结婚了,到头来还不是离婚了?所以,我来到国外的第一天,我就开始寻找了。我的同学都记得,我那时是很少上课的。因为我们学校里全部是外国人,我也就懒得去了。”也算是“功夫不负有心人”,A女士心想事成。在和保尔结婚后,A女士曾经想成立一家贸易公司,做进出口生意。后来因各种关系太复杂,就放弃了。现在,她做一家高档化妆品公司在英国伦敦的代理,主要是针对当地华人的。生意相对来说,比较轻松。对于目前他们两人的关系,A女士不愿意多谈。她目前长住伦敦,保尔住伯尔尼。他们还没有孩子。
思考:“闪婚”不仅只出在留学生中,现在的社会很多因素促成了“快餐爱情”的流行,那么,我们传统的婚姻爱情观还立得住脚吗?你支持这样“闪婚”吗?
“不到黄河心不死。虽然说婚姻是围城,可你还是要情不自禁地走一遭的。”
B先生的婚姻事实上除了时间短以外,具备了一切婚姻的程序要素:认识、了解、见对方父母、结婚。只是这一切都是在两个月内完成的。
今年才28岁的B先生经历却颇丰,在2002年自费来留学前,就在国内的商场里闯荡过,颇有些胆识和胸襟。他语言不好,可在国内出版的一本外语词汇书却卖得很好;私立商校也是上的最贵的,光学费一年就几万元。
B先生和他妻子C女士的认识是在2004年他暑假回国的朋友聚会上。他一下飞机,在京的几个朋友就张罗着给他洗尘,在酒会上一个朋友就给他介绍了自己的大学同学,同是老乡的、在北京某电视台干编导的C女士。两个人很快就进入了状态,接着就谈婚论嫁了。随即两人都去对方家看了双方的父母,双方老人早就觉着自己的孩子该结婚了,都对二人比较满意,感觉是皆大欢喜的事。接着两人就把婚事办了。
可这事刚过去了半年,坐在记者面前的B先生却是一脸的苦恼相。“我已经明确和她提出离婚了。”B先生说,“我现在最重要的是完成学业,然后开创自己的事业,不能把生命都浪费在鸡毛蒜皮的事情的争执上。”B先生到国外后,两人就一直在电话里争吵,两个人一个月的电话费要花到上千元。B先生感到太累了,他没有这个精力了。
当记者问到他当初为什么这么匆忙地结婚时,他说:“事实上那时也考虑过这个结果。虽然有人早警告说婚姻是围城,可你还是要情不自禁地走一遭的。”B先生颇感慨。但他不认为当初的决定草率,“有些事情不经过婚姻这一遭,你是认识不清楚的。我当时想,我们两个的背景都是很简单的,用不着长时间地调查,还有那么多共同的朋友,不会有什么问题的,可就没想到性格不和。”记者问这是不是需要个磨合期的问题,他说他不想在这上面浪费精力了,“有时候修修补补比重建更费力气,你就要学会放弃。”他像很睿智地说。
思考:那么多人倾向于选择速食爱情,那么多人只要情人不要婚姻,这算不算是爱无能的体象?爱无能泛滥会不会感染整个社会风气呢?(转载自加拿大"星星生活-星网";原载于加拿大《神州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