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23日电 据《日本新华侨报》报道,4月21日,因在劳动中受到公司日本经营者“暴言”引发“适应性障害症”,在日本福井县敦贺市内一家缝制公司縫製会社的一位中国女性研修生(23岁)向福井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经营者支付赔偿金以及尚未完全支付的加班费共300万日元。
据了解,这位中国女性2006年2月来到日本,至当年12月都是以“研修生”身份工作。其后,她获得了“技术资格”,至2009年2月都是以“实习生”的身份参加劳动。在此期间,公司的日本人经营者经常对她高声训斥谩骂,有时还用手打她的后背、屁股等处,遭受到实质性的体罚。
长期在这种环境中工作的这位中国女性,身心紧张,经常处在不知所措的状态,在今年3月被确诊为“适应性障害症”。现在,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经营者为此支付给她精神带来痛苦的“慰谢料”大约200万日元,同时还要求支付尚未完全支付的加班费92万日元,此外还要求支付回国的机票钱等7万日元。(黄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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