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4日电 据《日本新华侨报》报道,3月23日,在日本富山县富山市一家电子零件组装公司工作的3名中国女实习生王艳梅(28岁)、侯桂双(25岁)、罗海艳(27岁)前往富山劳动基准监督署,请求该署对她们所在的企业给予行政指导,因为这家企业不仅降低加班费,还让她们到另外的公司去从事在留签证资格外的工作。
据当地支援中国实习生的市民团体介绍,3名中国女实习生2006年10月从中国辽宁来到日本。从2007年1月至今,成为可以领取工资的技能实习生。但是,在每小时的加班费方面,企业仅仅支付相当于半额的350日元到420日元。此外,在她们作为研修生到日本后的第一年,企业也曾让她们违法加班。
从2007年4月开始,这家企业还将3名中国女实习生派到富山县高冈市另外一家公司,从事化妆品箱子的组装工作,这是违法日本《入国管理法》的。
目前,该企业对3名中国实习生指控的事实表示否定。(黄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