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3日电 据《日本新华侨报》报道,3月19日,日本福井县市民团体“外国研修生权利网络”向县政府地域产业•技术振兴科提出申请,希望能够根据县政府中小企业厅制定基本要领,对接收中国研修生的行业协会进行指导。
福井县政府地域产业•技术振兴科表示,去年7月,县政府中小企业厅制定了有关规定,要求行业协会在接收中国研修生的时候必须遵守日本法务省的有关方针,并且为此制定了基本操作要领。
但是,据福井县市民团体“外国研修生权利网络”揭露,有两名在福井县敦贺市一家缝纫公司工作的中国女研修生,从2006年12月到2009年2月期间,一直只能领取低于法律规定地域最低工资水平的加班费,未支付的津贴每人至少在50万日元以上。此外,该公司经营者还有对这两名女性中国研修生进行体罚等侵犯人权的嫌疑。这说明两名中国研修生所在的企业并没按照日本政府部门的规定去做。
福井县政府地域产业•技术振兴科向媒体表示,“我们将首先通过行业协会开展调查,根据掌握的真相进行相关指导。”(朱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