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20日电 据《日本新华侨报》报道,1月19日,6名中国女性研修生向日本广岛地方法院提起诉讼,指控汽车零件销售公司——“庄原电装”一方面强行让她们加班,另一方面又单方面地决定中止她们的实习日期。这些中国研修生要求所在企业给她们每人赔偿300万日元的加班费和慰问金。
起诉书表明,这6名中国女性研修生的年龄在23岁至33岁之间,都是2006年8月从中国江苏省来到日本广岛“庄员电装”公司的。2007年9月,她们被派遣到广岛市内另外一家半导体制造企业。
按照日本政府的有关规定,外国人研修生是被禁止加班的。但是,直至2007年8月,这些中国研修生被强行加班大约700个小时,每小时只能得到加班费400日元。到目前为止,企业方面还对这批中国研修生每人有30万日元的加班费没有支付。去年11月,企业突然以订单减少为理由单方面决定中止这批中国研修生的在日期限。
当记者就这些中国研修生的指控采访“庄原电装”公司时,得到的回答是:“无可奉告”。(黄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