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14日电 据印尼《星洲日报》报道,印尼人民协商会议(人协)副议长法特瓦(Fatwa)说,必须消除针对华人的行政歧视,以达到民族之间的真正融合。
他认为,消除行政方面的歧视,使华人得到与原住民相同的待遇是最重要的。因此,必须推广“国籍法令”。
众所周知,华人办理证件时须出示印尼国籍证,其实,据“人口行政法令”的规定,这种做法会受到处罚。
法特瓦为纪念《印度西亚商报》创办7周年而举办的“发挥华人作为国家重建民族一分子潜势”研讨会上指出,华人须投入各项活动,融入主流。
在研讨会上发言的阿卜都尔拉赫曼·瓦希德则表示,华人与原住民受到不同的待遇,与现行不明确的政策有关。“如今,不管是华人或原住民,同样不好过,差异是微观问题,而政府优先解决的是宏观问题。”
约3个小时的研讨会上谈论的焦点是华人行政上或日常生活中受到的歧视问题。
在印尼土生土长的华人Michael Utomo则说,要消除分歧,不该再使用“支那”称呼华人,此外,最好也消除“原住民”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