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6日电 据罗马尼亚《旅罗华人》报报道,4月13日,罗马尼亚布加勒斯特市二区政府在华商市场里贴出通告:限期到10月31日,拆除包括华商集中经营的“欧罗巴、尼罗”在内的几个中国商品批发市场。9月,由罗马尼亚各华人社团组建的旅罗华人维权中心,向布加勒斯特市法院递交上诉材料,请求法院裁决“限期拆除尼罗市场”一案。
布加勒斯特市法院先后在10月12日与26日对这个案子进行了两次公开审理。开庭结果是华人维权一方取得暂时性的胜利。布加勒斯特市二区政府发放的“限期拆除尼罗市场”的“通告”因缺乏法律依据而被法院裁决为无效。
4月13日,罗马尼亚布加勒斯特市二区政府在华商集中经营的“欧罗巴、尼罗”等市场里贴出通告,上称,鉴于“欧罗巴、尼罗”等几个市场存在的违章建筑及管理混乱等问题,二区政府决定,10月31日之前,这几个市场必须自行关闭、拆除,否则,到时政府将实行强制性的措施。此消息一出,几个市场顿时一片哗然。
位于布加勒斯特市东北郊的欧罗巴市场始建于1995年,毗邻的尼罗市场则分别在1998年及2000年建造完成。目前旅居在罗马尼亚的华商,大致有1万余人,其中90%以上的华商都在这几个市场里经营开店,华商在市场的店铺达到了4000多家。
如果真如 “通告”上所写,在10月31日之前市场必须自行关闭,否则政府就要进行强制拆除,那么,华商购买商店时的费用、并由此造成的损失谁来赔偿?商店里这么多的货物如何处理?失去生计的华商何去何从?
据该报记者了解,在“尼罗”市场开店的华商,当初买店时跟市场管理方是通过合法手续办理的买店合同,上面写着买店者对该店铺拥有永久使用的权利。而“欧罗巴”和“尼罗”市场的土地是属于私人所有,并不是罗马尼亚的公用土地。市场管理方在建造“尼罗市场”时,也得到了罗马尼亚布加勒斯特市政府签发的,具有法律效果的临时建筑许可批文。
中国驻罗使馆得到这一消息后,派出政务参赞、领事等就此事与罗马尼亚有关部门进行协商、沟通。旅罗各华人社团也纷纷行动,多次召开紧急联合会议,最后经过反复商议,为维护广大旅罗华商的共同权益,决定成立旅罗华人维权委员会,由各社团派出代表组成。
6月初,在中国驻罗使馆的支持下,旅罗华人维权中心成立,并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二区政府的“限期拆除市场”的行政命令。6月中旬,旅罗华人维权中心在华文媒体上发表《告全体旅罗华胞书》,呼吁广大在尼罗市场经营的旅罗华商积极行动,登记、提供店铺买卖合同,共同集资,为接下来的法律诉讼做好准备。
《告全体旅罗华胞书》发出后,在旅罗华商间反响强烈,大部分华商踊跃配合,捐款捐资,积极行动。在华人维权中心及聘请的罗籍律师的不懈努力之下,9月28日,布加勒斯特市法院决定受理“关于二区政府限期拆除尼罗市场”的案子。华人维权方提供已盖章的上诉华商公司达到了90多家。这么多的公司与一政府机构打官司,这在罗马尼亚也属少见。
经过两次开庭审理,法庭受理了华人维权方提供的所有上诉公司的卷宗,法官认真听取华人维权方的申诉词,并当场表示:“二区政府的‘限期拆除尼罗市场’的行政命令并没有得到法律上的许可。”法官向二区政府的律师下达通知:在11月9日之前,不得擅自采取任何危害尼罗市场的行动。法庭并宣布:11月9日早上8时30分,再次开庭审理此案。
随后,该报记者采访华人维权方的两位律师了解到,按照罗马尼亚法律规定,国家行政机构如布加勒斯特市二区政府并不具备下达诸如“通告”之类通知书的行政权利,“通告”超出了他们的工作范围。律师说,罗马尼亚宪法还规定,无论是任何国籍的人士,包括无国籍的人,只要是在罗马尼亚有合法居留身份的,他们的人身安全,财产同样受到罗马尼亚国家法律的保护。
这次旅罗华商与布加勒斯特市二区政府的诉讼案,是罗马尼亚自有华商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华人联手进行法律诉讼案,也是旅罗华商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首次联合大行动。(郑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