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日本监狱的上海男子:在情·理·法中挣扎(2)——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华人新闻
    生活在日本监狱的上海男子:在情·理·法中挣扎(2)
2010年03月24日 11:1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 法。朋友相处靠友情,夫妻相处靠爱情。当情渐渐远去的时候。似乎应该阐述道理。而情和理都无能为力的时候。就只好在“法”海中挣扎了。

  他因“杀人未遂罪”被逮捕了,开始了在“法”海里的挣扎。首先,他要来了《六法全书》和《日汉辞典》,从而得出自己是“正当防卫”的结论。接着,他向朋友、向妻子、向国选律师(官方指定的律师)、向《日本新华侨报》求援。

  坦率地说,这位国选律师的态度是令人难以相信和接受的。律师在给他的妻子打电话了解情况的时候,直言不讳地说:“我不太喜欢中国人。中国人里面爱说谎话的人非常多,他们没有信用。我曾经被中国人欺骗过。夫人,你和他是不是假结婚?你是不是拿了他的钱?”

  或许,我是在亵渎律师的工作。不过,我真的朴素地这样认为:律师的工作目的就是把重罪弄成轻罪,把轻罪弄成无罪。像这样的国选律师,对于我来说,的确是见所未见,闻所未闻。懂得日本律师界内幕的朋友告示我:日本的国选律师实际上都是民间私人律师。他(她)因为某一个案件被聘请为国选律师的时候,最后所得的报酬绝没有个人聘请他做律师时候获得多。但是,一个律师只要做过国选律师,就意味着他得到了国家的正式承认和信任。这种名誉上的收入要大于实际上的收入。或者说,增加了未来实际收入的本钱。

  这样,他想更换律师。请律师,需要钱。我带着能够提供的律师名单,乘东北新干线列车到宇都宫找到他的妻子直子。直子的脸上显露着疲惫不堪的表情,她说:“我没有工作,手里也拿不出钱;父亲已经80多岁了,不能让老人再出钱了;他自己倒是有笔钱。可是他在被关押起来以后,在没有和我做任何商量的情况下,通过那位讨厌中国人的律师办理手续,把钱寄到上海家中买房去了。”直子是这样认为的:“他自己挣的钱可以归他。他可以自作主张花几百万日元去买汽车、买钻石、买几架照相机、买几块劳力士牌的手表。我要做一个自食其力的女人。所以,我没有向他要过钱。眼前,他出了案子,也应该用自己的钱来打官司。他私下请律师把钱寄走,律师才怀疑我们是假结婚的。我现在唯一欣慰的是,儿子为了帮助处理这件事情,特意从澳大利亚赶回来。儿子一句话都没有埋怨我,反而陪我到他打工的‘本城工业会社’去收拾行李。”

  听着直子絮絮叨叨的诉说,我感到“同床异梦”的可怕。“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分飞”,真的是这样吗?“国际结婚”的家庭难道都是有福可以同享,有难不能同当吗?说真话,此刻的直子只要不往落井里投石,他就算幸运的了。

  “清官难断家务事”。但是从琐碎的家务事中,常常可以提炼出家庭生活的真谛。目前,最现实的问题是,没有钱就没有办法请到自费律师!

  他还在“法”海里奋力地挣扎。他向法庭要求更换国选律师;他坚持认为自己是“正当防卫”,还给上海市公安局写去了8万字的申诉材料;他认为警察和检察官是“强取口供”,于是又给松本警察署署长和松本地方检察院写信;他认为自己的处境是“日本歧视外国人导致的,是对外国人人权的欺辱,是对中日友好事业的破坏”,于是他又提笔给日本法务大臣写信。

  我不得不说,他这是用个人的微薄之力在和强大的国家权力抗争。关键是这种行为选择不能有助于他。松本监狱的警员告诉我:“这里的规定是,在押人员每次往外写信一是必须用日语写;二是不得超过7张信纸。在他的案子没有了结以前,你作为新闻记者不能够和他见面,但你们的《日本新华侨报》是可以带进去让他看的。”

  他所走的旅程是曲折多磨的。在情•理•法相互制约的流变中,他没有能够协调得当。这样,理想的追求自然受挫,缤纷的梦幻变成泡影。但愿,我们所有的在日本的中国人,能从这种生活的窘迫中体味出一些在异域“自我救赎”方法。(蒋丰)

    ----- 华人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