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于实践,创新机制
长期以来,中国侨联在实践中积极引导基层各级侨联创新思维、整合资源、充实力量,探求多样化的科学护侨渠道。自2004年起,各级侨联不断建立和实践新的维权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为新形势下侨联组织维护侨益提供了新的思路和宝贵经验。
拓宽依法护侨思路,完善维权机制
北京市宣武区成立了全国首家侨界人民调解委员会,朝阳区侨联依托政府部门建立维护侨益的“五个一”绿色通道;上海市侨联建立了侨务工作司法联席会议制度、会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社情民意收集反映和告知制度、建立对侨界利益协调服务和保障机制等;重庆市侨联建立了“五侨”和司法部门的联系制度,并采取“公告接待、预约接待、带案下访”等方式开展维权活动;河南省政府牵头建立了侨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侨务工作联络员制度;江苏省侨联制定了《江苏省侨联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侨益工作的意见》,并与省高院、检察院和省公安厅联合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建立涉侨案件通报制度;天津市高院制定了《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与天津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工作协调机制》;黑龙江省公、检、法部门建立了办理涉侨案件情况通报侨联组织的制度和“直通车制度”;浙江省侨联与浙江工业大学联合开发建立了全省侨情资料电子数据库,为做好维权工作提供了较好的一手资料,为《浙江省华侨权益保障暂行规定》的酝酿、起草、出台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福建省侨联与省公安厅建立了涉侨出入境管理工作联系制度,对全省侨联系统信访、维权工作网络进行全面调整和充实,重新确定并公布了县级以上侨联组织维权工作分管领导、具体经办人员及其联系方式等。如今,“五侨联动”、“四侨联席”等词汇在侨界已是耳熟能详,维权机制的不断创新大大提高了侨联组织科学护侨的水平。
壮大法律服务队伍,充实维权力量
全国15000多个侨联组织,为维护侨益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目前,整个侨联系统专兼职从事维护侨益工作的人员已达12000多名。成立于1982年的中国侨联法顾委是中国侨联履行维护侨益职责的一支重要力量,在为归侨侨眷、海外侨胞提供司法诉讼帮助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得到了社会的认可。五年来,法顾委分别赴20多个省(区、市)开展了维护侨益专题调研活动,总结各地维护侨益工作的经验,探索维护侨益工作机制。随着侨联维权工作的不断深入,中国侨联法律服务队伍的发展和工作程序也日趋规范,有力地推动了地方侨联法律顾问组织的建立。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1个省(区、市)级侨联、180个地市县侨联建立了法顾委或类似的法律服务机构。湖南省侨联在部分市县成立侨联法律援助服务站等为侨服务机构;重庆市侨联设立了“归侨侨眷法律援助工作部”;新疆区侨联增设了权益保障部并在全疆设立了16 个法律服务所(站);广东省侨联法顾委形成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的法律服务制度;浙江省侨联成立了法律服务队伍109支,并在省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下设了7个专业法律服务组;福建省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坚持着“咨询不办案,协调不包办,调研不查案,服务不收费,加强指导与解决问题相结合”的工作原则,效果良好。
创新携手护侨手段,延伸维权手臂
五年来,中国侨联举行了多次重大疑难涉侨案件的案例分析研讨会,通过继续推动地方侨联法律服务队伍的建设来夯实维权工作基础,提高了侨联处理解决涉侨案件的效率和灵活度,从而逐步形成全国侨联系统维权工作“一盘棋”,上下联动、合力维权的工作局面。中国侨联于2005年9月召开全国侨联系统信访工作会议,制定下发了《中国侨联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侨联信访工作的意见》、《中国侨联贯彻<信访条例>实施办法》;2007年4月邀请澳大利亚、加拿大、美国、英国和日本等国的华侨华人律师来华访问,加强了与海外华侨华人律师界的沟通和合作,为建立维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合法权益的合作机制进行了有益探索;2008年5月首次召集地方法顾委举行工作学习交流活动,探索新形势下各级侨联法顾委如何开拓思路、充分发挥作用;2008年12月成立了中国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海外律师团,加强了中国侨联的维权力量,对进一步为海外侨胞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维护海外侨胞正当权益、团结动员海外侨胞投身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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