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31日电 据中国驻罗马尼亚使馆网站消息,根据中国驻罗马尼亚使馆所了解和掌握的情况,今年国内通过各种渠道办理来罗劳务的人员数量较往年大幅增加。目前,中国在罗劳务人员已逾3000人。
按照欧盟每年给罗马尼亚的外来劳动力配额和罗马尼亚关于在罗务工的相关法规,罗马尼亚国内用工单位须在罗移民局为每位外来劳务人员申办劳动许可。只有在依法获得劳动许可后,才能为所招劳务人员办理来罗劳务签证、在罗合法居留等相关手续并从事有关工作。需要指出的是,罗马尼亚驻外机构对事先办妥劳动许可的申请者签发D/AM(长期/劳务)类签证;而对未办妥劳动许可的劳务人员签发D/AS(长期/其它)类签证。
从近期在罗发生的劳务纠纷和中国部分劳务人员所持签证类别看,有必要提醒相关中介公司和来罗马尼亚履行劳务合同的务工人员务必要高度重视来罗马尼亚签证的种类。
按照罗马尼亚最新版《外国人法》第44条第(1)、(5)和(6)款规定,长期劳务签证根据罗移民局颁发的劳动许可向外国人颁发。外国人可在劳动许可颁发后30日内申请劳务长期停留签证。而在递交签证申请时须同时出示如下文件:罗马尼亚移民局颁发的劳动许可;有关担保证明,用于保证在整个签证有效期内的最低生活维持费用;劳务人员住所地或居住国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签证有效期内的医疗保险。
一般情况下,D类签证允许持有者在罗停留90天,逾期则须办理居留许可。持D/AM类签证来罗的劳务人员申请居留许可和延长居留权的可能性较大;而凭D/AS类签证来罗从事其它工作而未标明“劳务”的人员办理居留或延长居留权的难度则较大,即使用工单位在劳务人员来罗马尼亚后设法为他们取得了劳动许可,劳务人员仍很有可能在申请居留许可时遇阻,从而成为非法滞留者,面临限期离境甚至强制遣返的处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