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7日电 据北美《世界日报》报道,贺梅案虽然经过田纳西州最高法院于今年1月23日判决将父母权归还给贺绍强与罗秦夫妇,但这个令人瞩目的案子,却彰显出田纳西州法律对“遗弃子女”的定义不够周详,因而田州州众议会目前正针对HB351的相关法律修正案举行听证会。
田州州众议会“儿童及家庭事务委员会”2日举行听证会,贺绍强的律师席格尔出席作证指出,目前田州的法律对于有关遗弃子女的认定要件应该修正,这项法律修正案是由曼斐斯市民主党籍州众议员哈德威所提出,他希望该法案通过后以“贺梅法”来命名。
贺绍强表示,过去美国历史曾有关于华人的法律,但那是排华法案,而这是第一次以华人来命名一个法案,意义重大。
贺梅在三个星期大的时候,就由美国夫妇贝克扶养,贺绍强夫妇说,当初因为面临法律诉讼与经济问题,把贺梅交给贝克夫妇暂时领养。之后,双方为了贺梅的抚养权对簿公堂,并且缠讼经年,田州Shelby郡法官2004年裁决,终止贺绍强夫妇的父母权,并把抚养权判给贝克夫妇,贺氏夫妇不服提起上诉,但田纳西州上诉法院去年裁决维持原判,案子于2006年10月交由州最高法院审理,最高法院最后推翻下级法院的决定,并于今年1月裁决要少年法庭接手安排贺梅归还她的亲生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