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30日电 据加拿大《明报》报道,距“人头税”苦主配偶提交表格,申请加拿大政府有关赔偿的截止日期3月31日尚余大约两个月时间;由于年代久远等原因,部分苦主配偶已无法提供丈夫当年所缴纳的“人头税”纸证明,有的连其英文姓名、入境日期等数据亦不详,令申请赔偿造成一定困难。对此,有华裔教授指出,当年的“华侨登记证”或可作为佐证。
平权会三分一苦主遗孀申请人欠税纸
安省“人头税”苦主联盟主席刘来增表示,他并不清楚“人头税”苦主及配偶申请赔偿的具体截止日期,联盟亦缺乏足够的人手去协助苦主配偶进行申请及查找相关证明文件。但刘来增指出,早前在平权会登记的300余名“人头税”苦主配偶中,约有三分之一无法提供丈夫的“人头税”纸或相关证明文件。
刘来增表示:“虽然我们相信他们是真的(‘人头税’苦主配偶),但他们(手中)‘没纸’,而向政府申请赔偿必须提供法律认可的、有效的证明文件;如果他们已经遗失了‘人头税’纸,则须循其它途径查找相关证明文件,若能提供正确的英文名字、入境日期及城市、船名等信息将有助查找线索。”
华裔教授指“华侨登记证”或可成佐证
与此同时,卑诗省华裔退休教授黎全恩日前披露,当时的中国政府曾于1941年至1943年期间签发“华侨登记证”,对当时在加拿大的侨民进行了详细的数据登记,曾登记过该“华侨登记证”的有关人士,或可据此找到“人头税”苦主身份的有力证据。
30多年来潜心于研究华侨在北美的发展史的黎全恩表示,他20多年前在渥太华的国家文献部查阅档案时,曾见到一张“华侨登记证”,该份文件详细登记了一名“人头税”缴纳者的中英文名字、年岁、籍贯、出生地、现在居所、职业、商号、入境日期、妻子和子女姓名等资料,该份华侨登记证的编号是“8898”,并有“驻多朗多多领事馆发给”的字样。
黎全恩出示该份“华侨登记证”复印件时表示,相信这些“华侨登记证”部分仍然保存在文献馆,如果无法出示“人头税”纸或其它法律文件的苦主配偶,或许可从此途径寻找到苦主的身份证明,他相信加拿大联邦政府亦会承认该项登记证明的。
由1886年至1927年期间,约有8.2万名华人缴纳了专门针对华人所设的“人头税”进入加拿大;截止2006年2月,全加有近400名在世“人头税”苦主配偶在平权会进行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