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时间跨度长、影响大,几乎所有的美国主流媒体都大幅报道过贺梅案。一些人士认为,是中美之间的文化冲突导致了此案变得如此复杂。
孟菲斯大学法学院儿童保护研究所主任克里斯认为,上一任主审法官钱德斯将两家父母的财力和生活环境作为判决的比较基础,是不对的。他说,我们无法选择自己降生的家庭,而物质条件不能代替亲情,成为判断一个父母合不合格的标准。
对此,田纳西州最高法院这次给出了合理的解释。判决书说,“在判定父母和非父母之间监护权的争议中,经济优越性和富裕的环境不能作为一个考虑因素。”而在上一次的判决中,法官认为将贺梅留在富裕的孟菲斯更符合贺梅的利益,而不是送回中国。
贝克夫妇的律师佩瑞斯当时说,“这个孩子在中国的生活质量会是什么样子呢?常识告诉我们,把一个孩子从她已稳固生根的地方带走,是最后的毁灭。”
但来自台湾的一位华裔林女士认为,亚洲人不能理解贝克家的物质财富何以能够战胜母亲和孩子间的血缘关系。
这位62岁的林女士说:“一些美国人认为,他们有钱,能够给孩子提供更好的环境,但中国人把亲情和持久的关怀看得更重。”(来源:上海《新闻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