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人道的协议书
一直到2004年12月,在交纳了报名费、学习费、差旅费等各种费用3万多元之后,李红慧终于获得了赴日打工的资格,上海外经集团统一为她们预订了12月18日飞往广岛的航班。12月16日那天,她又接到通知,要求到靖江跟公司签订正式的赴日研修协议书。
拿到协议书时,李红慧有些害怕了,“我从来没有看到过这么苛刻的劳动合同。”记者在这份协议书的复印件中看到,一共有8大项70多小项条款,对研修生在日本的各种生活细节做了事无巨细的规定,其中包括:
在日本无亲属、朋友关系;要听从公司统一安排,不得拒绝或向日方强要加班;
不得到指定宿舍以外的地方留宿;未经会社准许,不准私自外出,准许后也不可单独外出,必须结伴而行;
不得与日本残留孤儿、日籍华人或者其他与工作无关的在日人员联系;禁止与任何人以恋爱之名同居、结婚或其他致孕活动;
对日方管理应绝对服从,其中包括对计件工作、加班及行宿等各方面的安排,不得以罢工怠工威胁日本业主;
禁止购买使用手机、BP机等通讯工具;不得使用会社电话,一律禁止与国内外任何电话的联系;不得与其他会社的研修生相互通讯及信件交往;
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日方提出提前回国及索要“归国理由同意书”……
最重要的一条是,如果违反协议书上的条款,构成逃跑或者变相逃跑,回国后,研修生必须向靖江公司支付违约金20万元人民币。
虽然条件如此苛刻,但已经为出国付出了那么多时间和资金,李红慧咬牙在协议书上签了字,“不就是3年嘛,什么苦都忍着就行了,相比来说,上海外经公司的条件不算是最苛刻的了,大部分劳务公司需要拿房产证来做抵押。”而且,她跟丈夫解释,这样的机会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得到的。
很多人为了能反复去日本打工,买通劳务中介、翻译等人,他们就会帮忙疏通海关的边检人员,用伪造身份证、护照等出去。“我们那个班里,最多的一个,已经去了日本4次了,做过清洁工、也做过衣服,反正干的都是脏活累活。”李红慧说。
2004年12月18日清晨,李红慧终于坐上了飞往广岛的航班,同行的是其他76名中国女工。尽管面临的是不可预知的未来,但她们仍然满心欢喜,憧憬着3年之后的20万。
工厂里的日本
飞机降落在广岛机场,77个人直接被一辆大巴车拉到了广岛东部的福山市,在福山车站,她们被分开,分别被10多个工厂主领走。李红慧、沈晓梅、缪秀琴3个来自苏北的姑娘分到了同一家工厂DNS株式会社,工厂位于福山偏僻的农村,坐了一个多小时车才到了老板中山贵史家里,一下车,老板就收走了3人的护照、证件等个人物品。
两天后,3名女工的日本打工生涯就正式开始了。“一进工厂,我们都大吃一惊,都说日本很先进,没想到还会有这么破的工厂。”李红慧说,厂房阴暗狭小、机器潮湿陈旧,比她在中国打工去过的深圳、苏州等地的制衣厂差远了。DNS株式会社事实上是一家日本乡村家庭小作坊,主要负责牛仔裤生产中的一道工序,为福山市的其他大型制衣厂提供半成品,最终的成品衣大都销往东京、巴黎等大城市,价格不菲。
老板一家6口人经营着这个小工厂,他们买下了隔壁已经搬往东京的邻居的房子,作为厂房和工人的宿舍,厂里一共雇佣了11个工人,3个年纪大的日本妇女和8个年轻的中国研修生。老板还把家里闲置的土地分给每个工人种菜,谁种谁吃。福山的农村布满了这样的家庭作坊,每年都招募大量的外国研修生作为主要的劳动力,其中,绝大多数是中国女工,李红慧她们被编入“广岛东部组合”,接受上海外经集团和日方统一管理。
1990年代,中国制造开始风靡世界,日本的制造业尤其是纺织业日渐萧条,雇佣一个日本工人的成本已经让绝大多数日本制衣老板难以承受。大型工厂可以依靠技术和资金优势到中国等地开办海外工厂,维持生计。可是,对于大部分中小企业来说,只能是坐以待毙。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研修生制度提供了大量的廉价中国劳动力,维持了“日本制造”残存的竞争力,纺织品行业尤其如此。
李红慧3人被称为6期生,顶替了3个刚刚回国的5期生,她们所要做的工作跟之前在中国的制衣厂里做的事情没有任何区别。虽然是6期生,但是,生于1977年的李红慧在8个人里,年纪最大,手艺最好,她很快成了厂里的领班,对工人有什么要求,老板都会先跟她说,让她通知其他人。
工厂里的生活比在中国艰苦很多。每天早上从8点开始上班,一直到晚上10点半休息。日本人对于效率的要求异常苛刻,“在他们眼里,中国一贯都是爱偷懒、不守纪律的形象。”沈晓梅说,“我们那个老板尤其如此认为,简直不把我们当人看,他规定,上下班前后一个小时内不准上厕所,上午只能上一次,下午只能上两次。”
小车间里装了3只摄像头,用来监控工人是否偷懒,剪指甲、打瞌睡、上厕所时间过长,都会被老板在办公室里看到,从而遭到训斥。因为害怕被辞退从而被遣返回国,拿不到一分钱,所有的女工从来没有人敢对老板的训斥表示过异议。她们只能在福山乡村的小作坊里,按照老板的要求,日复一日地加班加点。在沈晓梅的日记本上,她清楚地记下了每一天的加班时间,其中最多的一个月是2007年的3月份,一共加了251个小时。按照日本法律,加班工资最少也是每小时600多日元。可是,研修生加班每小时,只能拿到300日元,后来涨到330日元。
尽管如此,没有一个人想离开日本,她们中间很多人都是借债出的国,拿不回20万,回到家里,无法跟家人交代。但是,到2005年8月份,8个人里还是有一个被老板辞退了。“一个21岁的小姑娘,她翻裤角的速度达不到老板的要求,最后气得中山贵史把凳子都砸了,要她滚回家去。”李红慧说,“小姑娘当时就哭着跑出去了,可是,晚上,她父亲就打电话到厂里,要我去替她向老板说情,不要赶她走。”
李红慧的说情并没有见效,小姑娘第二天就被老板打发走了,“她是哭着去广岛机场的,那之后,我们就失去了联系。”
出国前签订的那份协议书,像个紧箍咒一样套在女工们的头上。在日本的3年里,和所有人一样,李红慧恪守着里边规定的每条每款,因为实在太想念家里的女儿,只有关于打电话的规定得到了老板的宽容,她们可以在每天晚上10点半下班之后,从宿舍往家里打电话。
最开心的是收到家里寄来包裹的时候。在日本3年,研修女工们极少有人会在日本买东西,“实在是太贵了,如果在当地解决伙食的话,那3年20万就剩不了多少了。”沈晓梅说,每个人平时吃的用的都是家里人从中国寄去的,腊肉、牛肉干、方便面、火腿肠、咸鱼、苹果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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