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未能及时“立新”
记者自商务部有关部门了解到,韩国政府为解决中小企业雇用劳动力困难等实际情况,自1993年11月开始实施研修生制度,当年即引进第一批制造业产业研修生2万人,截至2005年底,韩国共引进产业研修生28.93万人次,其中中国累计向韩派遣产业研修生6.65万人次,占总量的23%。
在业内人士看来,韩国研修生制度的废止成为“寒流”的直接源头,既然双方存在供与需的要求,这一制度为何要废止呢?
根据韩国法律,赴韩研修生享受韩国劳动法的基本权利,由劳动部负责研修生的人权保护。但在实际执行中研修生制度往往被滥用,成为企业廉价雇佣劳动力的途径,研修生通常“不研修业务”,只从事一般性工作,工作岗位差、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恶劣,而报酬待遇并不稳定,有些企业对研修生“研修”期间的待遇未明确约定,容易引起纠纷。
2003年8月,韩国国会表决通过了“外国人劳动者雇佣等相关法律”,出台雇佣许可制,欲取代研修生制度。据此入境的外国劳工可在韩国工作三年,韩国雇主必须与其签订以韩国标准劳动合同为范本的劳动合同,韩国雇主必须为其办理出国到期保险、针对疾病或死亡的伤害保险、回国费用保险及防止拖欠工资的保证保险,进一步保障外籍劳工的基本权利,使外籍劳工能够真正成为韩国劳动法的保护对象。
据业内人士介绍,从2004年8月雇佣许可制开始实施到2006年12月,韩国的外籍劳工市场实际上是雇佣制与研修生制并存,为过渡期。自2007年起,研修生制度被全面取消。
但中韩劳务合作,在旧的研修生制度被废止后,新的劳务渠道却因种种原因一直未理顺。
其实,中国商务部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简称劳动部)均有意与韩国劳动部签署合作备忘录。这与国务院早先的职能分工有关:原外经贸部对口负责全国对外劳务合作及管理工作,2003年在原外经贸部基础上新组建的商务部自然继受该项职责。与此同时,记者自国家劳动部了解到,他们同样出台了有关境外就业的管理体制。
也就是说,目前中国有两个部门在同时管理对外劳务合作市场,但韩国国内的法律考虑不到中国的实际情况。按照韩国的规定,和韩国劳动部签署合作备忘录的外国机构必须是所在国家的劳动主管部门,中韩雇佣制劳务合作必须由政府机关或公共机构直接实施,任何企业、中介或个人不得介入。“国务院倾向于商务部代表中国政府与韩国劳动部签订合作备忘录,这一做法与韩国国内法律一时无法达成一致。”商务部研究院跨国经营研究部一位负责人这样解释说。
为尽快解除韩国务工“寒流”,在国务院的支持下,2007年4月10日,中国商务部与韩国劳动部代表两国政府主管部门签署了《关于输韩劳务人员的谅解备忘录》,但就落实和实施《备忘录》的具体操作办法,目前两方仍然在商谈之中。
“捷径”的诱惑与风险
“寒流”之下,国内企业并没有停止对韩国外派务工人员的努力,他们不断地与全国各地的同行交流,与韩国的合作伙伴探讨,还专门让公司以前派去韩国务工的“研修生”去各个部门咨询有关韩国雇佣许可制的法律、法规。
经过多方努力,余鹏清等人发现了一条可以直通韩国的“捷径”,这条所谓的“捷径”就是近海渔工。当韩国的制造业、建筑业和农业相继
实行了外国人雇佣许可制后,水产业在废除了研修生制后,却没有完全照搬雇佣许可制,而是推出了外国人船员制度。之所以这样,是因为韩国水产业特殊的劳动制度和作业环境,无法适用于《韩国劳动基准法》。因此,韩国水产海洋部和韩国水产协同组合中央会决定,实施新的外国人船员制度。2007年4月23日,韩国水协中央会对外公布了《外国人船员管理企业募集公告》,今年5月1日,关于实施韩国外国人近海船员制的操作规程和办法被正式公布,赴韩国近海船员业务正式启动。
尽管,按照这一“捷径”走下去,只能到韩国从事近海渔工劳务,但对不少想出国打工及靠劳务输出生存的公司来说,仍具有巨大的诱惑力。
今年五一以后,余鹏清的公司便在南阳招收了120多名想赴韩国务工的劳务人员,经过体检、面试、培训,最后确认出国76人。今年8月21日,11名赴韩船员被顺利派出。
9月14日,是余鹏清的公司第三批赴韩务工人员出发的日子,这些务工者清一色的白衬衣红领带,胸前戴一朵大红花。“真不容易呀,硬在家等了这快一年光景,花了五六万哩!”社旗县谢庄乡王庄村28岁的王国恩一边忙着往刚满七个月大的儿子脸上亲,一边对记者说,“一走就是两三年,真不放心孩子和老婆,可毕竟能出去了,机会难得啊!”
但这个机会,在信息不完全对等的情况下,也会有风险存在。业内人士透露,在外国人船员制度下,韩国水产协同组合中央会2007年分配给中国的船员名额不足1000人,这些名额全部分配给了在韩国水产协同组合中央会注册的管理公司。
而在目前,国内有不少公司招收大批赴韩国的近海渔工,实际上都是在挤这1000个名额。“有些企业甚至在招工简章上称要招收3000名赴韩国的近海船员,真不知道这3000人一旦招到,要多长时间才能派完?据保守估计,目前中国报名培训去韩国的近海渔工已经超过5000人,这么多人去争不超过1000个的名额,其结果可想而知。”南阳市商务局一位参加研讨会的官员如是说。
另外,根据已达成的《关于输韩劳务人员的谅解备忘录》的有关规定,中韩雇佣制劳务合作必须由政府机关或公共机构直接实施,任何企业、中介或个人不得介入。为此,商务部已发布消息请公众“提高警惕,切勿轻信传言,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种种问题的解决仍有待中韩两国劳务输出(入)渠道的早日理顺。据业内人士透露,商务部今年5月份曾在苏州召开了对外劳务合作业务培训会,6月又在长沙召开了“第二届劳务资源对接大会”,在这两次会议上,韩国的外派业务一直是一项重要议题,但由于“上面关系没理顺”,对于不少对外劳务合作公司就赴韩务工问题的咨询,商务部主管部门和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均无法明确回答。
另据消息灵通人士透露,目前通过国务院的协调,国家商务部已与劳动部商议共同分配对韩劳务输入市场。与此同时,两部也多次召集各地厅局召开“输韩劳务会议”,继续制定具体操作办法,希望早日驱散赴韩务工“寒流”。(朱长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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