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外孤身一人生活,有很多不足为人所道的地方,“临时夫妻”应运而生,不道德?不合法?是无奈还是无情?抑或人性与道德的挣扎,是这一代人感情生活的注解?
1、“同居是无奈中的无奈”
许镇才,37岁,广东珠海人
五年前,我以探亲的名义独自来美,太太和五岁的儿子都留在国内。出国前,我是一家著名法国化妆品商的中国代理,每年能挣近二十万人民币,这个收入在国内,也算过得去。但是,钱越多,人就越贪婪。我渐渐不满于国内的平淡生活了,产生了想出国看看的想法。老婆开始很反对,但在我的坚持下,拗不过我,只好答应了。
我去了纽约,在那儿呆了半年后,我就自费到长岛大学学习语言。在这里,我遇到了吴娜,她当时正在攻读MBA,也是孤身一人。我认识她的第二天,我们似乎便顺理成章的同居了。说不清具体是什么原因,现在想想,可能有两个方面吧,一是我当时真的是孤独怕了,不瞒你说,我甚至还到法拉盛去找过“小姐”,当然,这不过是逢场作戏,只有激情没有感情;第二点,吴娜毕竟来美五年了,英语说得很好,我想让她教教我。吴娜之所以愿意跟我同居,当然也有自己的难处,其一是马上要毕业了,她想在曼哈顿找份工作,正准备离开长岛,而我一个人住在皇后区的亲属家,能提供住处;其二是当时她老公的留学签证又被拒了,她感到,自己“不得不从梦想中回到现实”,便选择了能解决实际生活问题的同居。同居前,我们签订了一个“君子协定”:如果有一方家属来到美国,同居关系就立即结束。
从此,我和吴娜便以“夫妻”名义参加各种活动。刚开始,亲朋好友都讶异我俩居然不避讳、不否认自己在中国都有家室,时间长了,也都见怪不怪了。
到现在,我已经和她同居三年多了。我们的同居生活也挺和睦的,除了国内的家属不知实情外,在纽约的熟人都知道我们的实际情况。我觉得,这种事也没必要遮遮掩掩的,人都得面对现实嘛。虽然这种做法对中国人来说应该在道德上受到谴责,但我真的没有办法来解决长期分居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所以只能在物质和精神上多多安慰一下国内的家人。
我还是每周都同国内的家人通次电话,或发Email,每隔一段时间还会给老婆孩子寄些钱去。我现在工作和生活都比较稳定了,唯一不敢面对的是,若是真有一天我的老婆或吴娜的老公从国内过来了,不知道这种同居关系应该怎样结束?现在,我最了解的人是吴娜,而不是国内的老婆,况且要是她真的过来了,能一下子适应这里的生活么?如果她真的知道了我在这儿同别的女人同居过,她能接受这种现实么?
2、“婚姻的一步好难跨”
李明启,39岁,北京人
六年前我随同一个电视摄制组到美国拍片。呆了一段时间后,我决定留在这儿闯一闯,并对妻女许愿说,几年内也把她们办过来。
其实,我刚到这儿时,还是挺艰苦的,干过不少份体力活,餐馆送外卖的,曼哈顿下城鱼市搬运工,都做过,还在一家台湾人开的公司里当了几天杂工,后来又到一家位于曼哈顿中城的衣厂送货。很累的时候,我也扪心自问过,国内过得好好的,何苦来到这儿受这份罪。我也想到过中途放弃打道回国,可是,我又不甘心。机会终于来了!这天,我在给客人送衣服的途中,看见有个中国画家在街头摆摊为游人画像挣钱。顿时,一个念头就蹦出来了:我在国内也学过几年美术,何不也像这位仁兄一样?至少不用像现在这样辛苦了。当即,我就下定了决心,回到衣厂当即就把工作给辞掉了,开始为单干做准备。
第二天,我就背着画夹加入了纽约街头画家的行列。说来也巧,我竟然在这儿遇见了曾在国内有过一面之交的米莉。米莉人很好,她是个豪爽干脆的东北人。她说她在这儿当街头画家已经两年了,对这儿比我熟,让我有什么事儿尽管找她。在她的关照下,我第一次上街就挣了90美元,后来靠着一定的绘画功底和速描技巧的提高,不到两周时间,我就在街头站稳了脚跟,每天收入都在150美元以上。我总觉得欠了米莉一份人情,为了感谢她当初的关照和指导,我开始设法照应她。这样,我们的交往越来越频繁,逐步走到一起,在纽约皇后区的艾姆赫斯特靠近北方大道附近租了房子,正式过上了同居生活。一切生活费都是我一个人承担的,尽管这样,我还是觉得过意不去,米莉毕竟是个单身女人,我担心同居会对她以后有不良影响。
同居前,我曾告诉过她,我是有妻有女的,她们都在国内,迟早会来美国的,而且我同妻子感情很好,选择同居只是解决一下眼前问题。可是,事情有时候来得就是很突然,完全让人措手不及。随着同居时间的增长,我和米莉的感情也在发生着微妙的变化。终于有一天,我俩跨越了最后一步,或许,孤男寡女同居一室,这种事情也是很难避免的。从那以后,米莉多次提出让我同国内妻子离婚的要求,但我一直没有同意。到最后,米莉可能真的是失望至极,以“上学”的名义搬走了,结束了这段近一年的同居生活。到现在,我还觉得自己真是对不起她。和她的这段同居生活,改变了我的生活,也改变了我对同居的理解和要求。米莉离开之后,我决定不同大陆来的女性接触,避免那些不必要的感情方面的烦恼。
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我有了一定储蓄,就也象其它纽约街头的画家那样,开始走出纽约,到外州的购物中心去租柜台,从“游击战”转入了“阵地战”,收入相对来说有了大幅度的提高。
我首先选择了宾州,并在那里画了一年多。这期间,我认识了来自台湾的江淑艺。她当时在当地开了一家规模较大的美容院,生意不错,人也不错,挺通情达理。我和她同居了。她得知我还没有绿卡,很同情我,还提出要跟我结婚的建议,但条件是我必须关掉自己的生意,过去帮她照顾生意。我知道,她这样,也是为我好,但我还是无法接受,我是个大男人,怎么能依靠一个女人,我不想为了绿卡让别人耻笑,一辈子任人摆布。同居半年多后,我们友好地分手了。我随后离开了宾州,搬到了加州。
有些事情真的很难讲,我以为我会对国内的妻女不离不弃,可最后还是离婚了。是她提出的,女儿判给了我,现在由我父母照看。我来美四年,总共给前妻和女儿寄回六万美元,也算尽了一个丈夫和父亲应尽的义务。其实,我也听说,前妻在国内早已跟别人同居了很长时间,不过,将心比心,我也能理解。
我现在的太太是个俄罗斯人,同居半年后,正式结了婚。我已经拿到绿卡了,现在正在为她申请。以前都是别人用办绿卡来要挟中国人,现在却是我主动提出来帮这个俄国人申请绿卡。因为她对我很好,人长得也漂亮,英文比较好,还有共同语言(也是搞美术的),这些都有助于我们的生意。
这些年里,我经过了几次同居生活,中国人活着太累,同居生活更累,你得同时照顾两边(国内国外)的生活,而最后真能落个结局美满的却少得可怜。好在我醒悟的比较早,现在应该为自己生活了。
3、“如果再回到从前,我不会选择同居”
宋敏毓,31岁,湖南常德人
说起那段长达一年多的同居生活,我心里就难受,它带给我的只有悔恨和苦涩。那时,我在新泽西州念研究生。我们系有个叫程伟新的公派来的访问学者,为人热情开朗,乐于助人,与系里上上下下的关系都十分热络,很受系里女生的青睐,身边不乏红粉知己。他是有妻儿的,只是因为他在办她们来探亲时在材料上出了点纰漏,所以来美的事就这么拖下来了。
我当时也在为丈夫和儿子办来美探亲的手续,常常去请教经验丰富的程伟新,一来二去,就和他越来越近乎。我当时功课十分紧张,没有多少精力去打工,不能开源就只好节流,不想花每月三百五十美元的房租。再加上,我那段时间特别倒霉,先是买车受了骗,又是遇到一个特别苛刻的刁教授……心里真是堵得慌,思前想后,就住到程伟新的公寓里和他同居了。
我们当时也都把话摊开挑明了:这都是出门在外,互相帮助之意,如果各人的“另一半”来了,就还是各回各位。对同学和朋友,我们俩并没有公开同居身份,还是以“分租室友”的名义出现。但是纸包不住火,再高明的演员也无法时时处处演戏,我们的亲密关系还是被人发现了,不过我们没有想到,居然还有好管闲事的人,分别向我丈夫和他妻子写了“告密信”。我丈夫和他妻子为了来美国不至于节外生枝,一直隐忍不发。程伟新的妻子是先来美的,他的家庭首先解体。这时,程伟新找我商量,问我是否可以离婚,两人再组合成新家庭。可此刻的我,又觉得对不起也正在收拾行装准备来美的丈夫,就没有答应。可是,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丈夫一来,就向我摊牌,用他含辛茹苦又上班又带孩子的事迹,严词谴责我的负心。我当时心一横,就说,那就离婚吧!你说,人有时候真的就是那么背时,当我回头再去找程伟新的时候,他却看上国内一个不错的机会,回国发展去了。现在我还是孤身一人。这一场同居,毁了两个家庭,两家六口人的人生都受到了严重冲击,真是一段不堪回首的经历。(来源:美国《彼岸》杂志 文:江晓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