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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在“新年讲话”中提出“坚持台湾主体意识与落实社会公平正义两大施政主轴”,说明他顽固坚持“理念台独”。他又强调,“必须思考可能的财富集中与财团垄断”,其实,他与代表台湾大资产阶级的垄断财团有特殊利益关系,他卷入贪污和受贿事件便是明证,“落实社会公平正义”更是假话。
陈水扁“新年讲话”发表后不久,就发生了台湾民众挤兑存款的恶性事件,起因是台湾大财团——力霸集团出现财务丑闻。这一事件说明民众对台湾政治经济形势的高度不信任,也突出显现台湾目前的主要矛盾:以台湾大资产阶级为基础的“台独”政治势力与广大民众的利益冲突。这个矛盾成为陈水扁实现“台独”目标的最大障碍。如果急于实现通过“宪改”进行“法理台独”,多数民众是否投票赞成就成了问题。于是,陈水扁在“新年讲话”中进一步强化2004年上台时提出的“理念台独”路线。
首先,陈水扁以被他曲解的“全球化”作为“理念台独”路线的前提,把“台独”势力造成的岛内利益冲突归咎于“台湾在面对全球化挑战时所累积的矛盾与冲突”,提出“要清楚地认识全球化给台湾所带来的机会与挑战”;“台湾是世界的一部分,绝对不是中国的一部分”,台湾人是“地球村一员”,“与全球60多亿的人口共同迎接2007年的到来”。
其次,陈水扁以假民主对抗统一大业,把搞假民主造成的矛盾与冲突归咎于“大中国意识型态与政治教条”。据此,他提出,“大中国”意识“违反了主权在民的基本原则”;要利用“民主化”“激发台湾人民对国家认同与定位不断的省思”。
再次,把“全球化”与“民主化”结合在一起,以“树立国际人格”为手段,把“理念台独”路线具体化为“台湾国家共同体意识”。陈水扁说:“重新确认台湾在全球政经体系之下应有的定位与国际人格,积极寻求并开创台湾国家永续发展的利基。”为此,他甚至无理要求:“国际社会应正视台湾民意的向背,尊重台湾人民自由选择的权利”。
为了在“全球化”和“民主化”口号下实现“台独”目标,陈水扁提出落实“法理台独”的具体措施。在全球层面,他妄想:“在深化台湾民主的同时,也要让民主传播到更多的国家与地区。因此,我们将倡议结合全球关注新兴民主国家民主发展的力量成立全球新兴民主论坛”,“邀请欧、亚、非及中南美洲等新兴民主国家卸任的国家领袖,针对各国共同面对的民主困境与难题,共谋解决之道”。
在岛内,陈水扁首次把“理念台独”路线从政治领域扩展到经济领域,以“理念台独”对抗两岸经济合作。他提出,台湾的“两岸经贸政策,只有台湾优先的路线、只有台湾主体意识的路线”。可见,这个政策已经成为陈水扁实行“理念台独”路线的手段。他把台湾产业的空洞化、薪资水准的停滞与结构性失业归咎于台商到大陆投资。把“增加投资台湾”作为“坚持台湾主体意识的首要措施”,要“引导台商的资金回流”。由此看来,陈水扁主张的全球化是以“台独”为目标的假全球化。为“落实社会公平正义”而提出的经济措施不过是陈水扁把民众绑上“台独”战车的诱饵,其险恶目的是拉拢民众投票赞同他的“台独”路线。
在“全球化、民主和民生”的旗号下,陈水扁已把“理念台独”路线演绎为台湾的基本政策。于是,他把实现“台独”目标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以“理念台独”的路线和政策,建立台湾民众的“国家共同体意识”。第二步,一旦台湾人不认为自己是中国人,陈水扁就要落实“法理台独”。
有大陆学者认为,陈水扁的“新年讲话”包含实现“台独”的两手策略。其实,他只有一个策略:以“理念台独”为“法理台独”开路。
反对陈水扁的“理念台独”已成为紧迫任务。凡反“独”促统的人士,不但要坚持台湾是中国领土,更要坚持台湾人是中国人的基本原则。鉴于台湾的主要矛盾是以台湾大资产阶级为基础的“台独”势力与广大民众的利益冲突,大陆应该在正确处理与台湾大企业关系的同时,发展与台湾普通百姓之间的关系。除了做好文化交流等,应进一步扩大对台经济关系。针对陈水扁提出的“增加投资台湾”,大陆也应利用有效的渠道和手段投资台湾,以促进台湾就业。在这方面,香港、澳门同大陆的合作必不可少。
为实现统一大业,必须正视“理念台独”的严峻性。《反分裂国家法》是制止可能发生的“法理台独”的利器。陈水扁深化“理念台独”路线的行径已从反面告诉善良的人们,“理念台独”已成为“台独”势力的首要手段, 已构成对两岸关系的最大现实威胁,必须立即采取粉碎“台湾国家共同体意识”的有力措施。
(摘自美国《侨报》;作者:覃永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