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问:
我在93省准备以一家公司名义买店,卖方提供的租房合同复印件中有关于房客必须出具一年房租银行担保的规定。具体是,房客在承担3个月的押金之外,还必须将一年的房租存入银行,由银行提供房租担保证明给房东。
现在店铺的买卖意向书已经签署,在律师将买卖意向书寄给房东之后,房东回信了,要求在正式买卖文件签署之前,我的公司也要提供一年房租银行担保给房东。我和一家银行约会后,银行说要银行担保可以,但是条件是公司的户头必须在这家银行开,而且银行担保证明只能在公司有了KBIS 开了公司户头之后才能办理以公司名义的银行担保证明。我该如何办?
华律师答:
由于店铺转让时租房合同一般是随着店铺而自动转让的,所以在店铺转让时租房合同不会发生变化。店铺买卖之后将由卖方代替买方成为房客并承担租房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如果租房合同中有房客必须出具一年房租银行担保的规定,而卖方公司在买卖之后一般会注销,租房合同中房租银行担保的规定也会对房东失去担保应具有的保证功能。
所以房东为了保证担保继续延续,一般会要求将代替卖方成为房客的买方也提供银行担保。在这种情况下,陈先生的公司只能先去办理公司的成立手续。具体的操作手续如下:
提供买卖意向书,公司章程两份及公司经理任命文件,公司经理未受民事,商事和刑事处分的申明,以及房东同意买方公司在正式买卖签字之前将店铺所在地作为公司住所地的证明。
问题是有时房东不同意买方公司在正式买卖签字之前将店铺作为买方公司的所在地。如果房东不同意,可以将公司住所地先放在专门提供公司住所地服务的地方,或临时放在经理家中,在买卖文件签字之后再将公司住所地转到店铺所在地。(来源:法国《欧洲时报》/华律师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