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现在在西班牙申请家庭团聚的申请人的居留是否都要有最少一年的时间才可以申请?半年的可以吗?申请都需要哪些材料呢?
答复:
1.申请家庭团聚必须要更换过的居留,或者起码是已经递交更换申请的,递交申请最早要居留到期前60天,所以半年的不可以。
2.申请家庭团聚要依序递交以下文件:
A.申请人的护照复印件。
B.被申请人的护照复印件。
C.申请人已更换的居留证复印件或换居留的回执单。如果是申请孩子的话,要附上夫妻两人的居留证复印件。
D.工作合同和最后3个月的工资单的复印件。
E.VIDA LABORAL 原件。
F.医疗卡的复印件。
G.市政府开的住家符合条件证明,(这份证明也可以在公证处做,但必须先去市政府申请,如果市政府在15个工作日之内没有派人来检查,才可以找公证处做,要附加上曾在市政府申请过此证明的回执原件,证明在申请后的15天,市政府没有派人去看)。
H.租房合同和最后3个月的付费收据的复印件。或买卖房屋合同的复印件或房契和最后一次银行付贷款的凭据的复印件。
I.住家证明原件,含所有在此住址登记的人。
J.申请小孩,而且父母双方只有一方在西班牙的情况下,需要在中国配偶准许小孩出国的证明,小孩的抚养权证明,还要附加上最后一年申请人给国内的汇款单,证明小孩的经济开支是由申请人负责。如果一方找不到或没有的情况下,也要出一个证明,证明是这种情况和这个小孩一直是由申请人抚养的。
K.如果申请小孩,要小孩的出生证明的复印件;如果申请父母,要申请人的出生公证,如果申请配偶,需要结婚公证,要翻译成西班牙语。
L.如果申请配偶,需要申请人一份声明书,声明在西班牙没有另外的配偶。
M.如要申请父母,需要最后6个月的汇款单的复印件,证明父母在经济上依赖申请人,而且还要写一份材料,说明申请父母的理由。
N.结婚公证书, 翻译成西班牙语。(来源:西班牙《欧华报》;诚信法税顾问公司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