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上午,外交部领事司司长魏苇将一本制作精美的蓝色小册子交到一位民航旅客的手中:“这是《中国领事保护和协助指南》,希望能够对您的出行有所帮助,祝您一路平安。”当日,首批共5万本“指南”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免费向出境中国公民提供。 新版“指南”到底有哪些具体内容和信息——
领事保护的对象与职责
◆只要是中国公民,无论是定居国外的华侨,还是临时出国的旅行者;无论是大陆居民,还是香港、澳门和台湾同胞,都是领事保护的对象。
◆由于我国不承认公民具有双重国籍,所以,凡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者,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不再享有中国驻外使、领馆的领事保护。
◆此外,中国公民在其他国家境内的行为主要受国际法及驻在国当地法律约束。一旦中国公民(包括触犯当地法律的中国籍公民)在当地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中国驻外使、领馆有责任在国际法及当地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实施领事保护。
出境公民可获哪些领事帮助
●当进行诉讼或寻求医疗救助时,出境中国公民可以请领事官员推荐律师、翻译和医生。
●当驻在国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可以请领事官员协助撤离危险地区。
●当在海外被拘留、逮捕或服刑时,可以请领事官员前往探视。
●当遭遇意外时,可以请领事官员协助将事故或损伤情况通知国内亲属。
●当遇到生计困难时,可以请领事官员协助与国内亲属联系,以便及时解决所需费用。
●当与亲友失去联系时,可以请领事官员协助寻找失踪或久无音讯的亲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领事官员可为在国外合法居留的中国公民颁发、换发、补发旅行证件及对旅行证件上的相关资料办理加注;为遗失旅行证件或无证件的中国公民签发旅行证或回国证明。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国际条约,领事官员可为中国公民办理有关文件的公证、认证;在与所在国的法律规章不相抵触的情况下办理中国公民间的婚姻登记手续。(注:不能直接认证中国国内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也不能为中国国内有关机关出具的其他证书或文书办理公证。)
领事官员不可以做什么
▲不可以为中国公民申办签证。
▲不可以代为在当地谋职或申办居留证、工作许可证。
▲不可以干预所在国的司法或行政行为。
▲不可以参与仲裁或解决与他人的经济、劳资和其他民事纠纷。
▲不可以代为提出法律诉讼。
▲不可以帮助在治疗、拘留或监禁期间获得比当地人更佳的待遇。
▲不可以代为支付酒店、律师、翻译、医疗及旅行(机/船/车票)费用或任何其他费用。
▲不可以将中国公民留宿在使、领馆内或代为保管行李物品。
▲不可以代为购买免税物品
公民出国后的注意事项
-注意尊重当地风俗习惯,遵守当地法律规定,注意交通安全(在实行靠左行驶的国家尤应注意)。
-严格按照签证或居留许可上允许的时间在有关国家停留。 如需在国外停留较长时间或所在国局势不稳,建议前往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进行公民登记,以便出现紧急情况时使、领馆能及时取得联系。
-注意防盗、防骗、防诈、防抢、防打。在住处不要给陌生人开门;不要让小孩告诉陌生人父母不在家;出门时尽量不要随身携带贵重物品或大量现金,也不要在居住地存放大量现金;不要在私车的明处摆放贵重物品,如车胎被扎,修车时务必要先锁好车门;不要将文件、钱包、护照等重要物品放在易被利器划开的塑料袋中;不要在黑暗处招呼出租车;不要轻易让陌生人搭乘您的车;不要和陌生人一起行走;在公共场合要表现平静,不要大声说话,避免突出自己;不要在公共场所参与他人的争吵;不要在街上乱捡东西,以防被敲诈;不要在黑市上换汇;如警察检查您的护照等证件,应先请他出示证件,记下他的警牌号、警车号;交罚款时不要当街交给警察,而要凭罚款单交到银行等指定地点。
-如发生被抢、被盗、被骗或被打事件,应立即向当地警方报案,并要求其出具报警证明,以便日后办理保险理赔、证件补发等手续。
-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循正当途径解决,勿采取贿赂等不合法方式,以免问题复杂化。
-熟记当地火、警、急救等应急电话。
-照顾好自己的身体,注意在外饮食健康,尽量避免吃未煮熟的食物或喝未煮开的水(除正规密封罐装矿泉水);切勿前往疫区、辐射区、赌博、色情等场所。
与领事保护有关的数字与事实(链接)
2006年,中国公民出境人数达3452万人次。
据世界旅游理事会估计,到2020年,中国公民出境人数将超过1亿人次。
2006年,中国外交部和驻外使领馆共处理了领事案件3万多起。
中国外交部共有240多个驻外机构,4800多名干部、员工。
全世界190多个国家中,中国公民的旅游目的地国目前已达132个。
目前在国外共有67.5万余名中国劳务人员,从事远洋渔业的人员达4万多名,外派船员15万多名,在海外设立的中资机构有1万多家。(任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