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同意李长江辞去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职务。图为2008年3月两会期间,时任国家质检总局局长的李长江在两会新闻中心接受记者采访时的资料照片。 中新社发 张宇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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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同意李长江辞去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职务。图为2008年3月两会期间,时任国家质检总局局长的李长江在两会新闻中心接受记者采访时的资料照片。 中新社发 张宇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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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9月24日电 意大利《欧联时报》9月24日刊发题为《官员问责究竟怎么“问”?》时评文章指出,官员问责制重点在于一个“问”字。这就必须得重塑官员的责任心,使命感,让掌握公共权力的各级官员能够真正把百姓放在心中,能够尽量避免伤害百姓的事故发生。问责不是事故发生后,找个人承担责任,而是把事故的发生概率降到最低。
文章摘录如下:
今年九月以来,山西临汾溃坝事故、“问题奶粉”事件、黑龙江鹤岗火灾、河南登封矿难、深圳歌舞厅火灾等一系列重大事故相继发生,百余条生命告别了人间。由此激起一轮震荡中国官场的“问责风暴”。政府如此雷厉风行采取措施,一方面体现出整顿吏治的决心,同时也是希望在安全事故接二连三发生的时候,能够安抚民心。
安全生产、防范火灾、防患于未然,从中央部委到地方政府,三令五申,在生产企业、娱乐场所,类似的安全标语,比比皆是,耳熟能详。然而悲剧仍旧在上演,这无疑是长期以来部分官员对民众生命财产的漠视和对政府管理的缺位造成的,所谓的问责制未能真正执行到位。一系列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食品安全事故给民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然而通过政府在事前面前采取的一些措施,也让我们感到一丝欣慰。一连串的高官落马已经显露出政府高层严肃法纪、铁腕治吏的决心。
专家认为,有职有责、任职负责、失职问责,将在今后成为国家政坛的一种常态。此种以“权责对等”为基本原则的“问责制”,将成为国家政治健康、经济发展的有力保证。对于政府而言,能够把官员问责制作为一种常态措施,坚持一贯的执行下去,无疑对百姓有极大的好处。然而有了决心和力度是否就意味着万无一失了呢?
自2003年非典时期开始,中国政坛上的问责事件接连不断,各地问责办法纷纷出台,官员问责制从非常时期的非常措施开始,到近年从地方到中央都掀起了一波又一波官员问责浪潮,并逐步走向制度化。
对于那些缺乏大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工作不扎实,甚至对关系群众生命安全这样的重大问题麻木不仁德官员而言,经常问责就是要抓紧解决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就是要督促官员始终把民众的安危冷暖记在心上,为民用权、为民履责、以民为本;就是要督促官员防范于未然。然而官员问责制决不能是一种“马后炮”的追究制度。承担责任不能理解为在事故发生之后,悲剧上演之时,有人跳出来用乌纱帽承担一切。承担责任应该是时时刻刻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为公众利益而尽职尽责。(钟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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