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15日电 据日本新华侨报网报道,3月11日,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就中国研修生起诉日本企业,要求日本企业赔偿未付工资一案开庭并做出一审判决。中国研修生与日方企业“泰和商事”达成和解,被告方给中国研修生补发了未支付的工资。
两名起诉日本企业“泰和商事”的男性中国研修生于2008年按照日本的“外国人技能实习·研修制度”来到日本,并被“泰和商事”聘用,在工厂中担任焊接工。据研修生们的起诉书中所述,从他们来到日本以后,一直没有享受过正常的休息,而且他们所处的劳动条件非常艰苦,他们曾向资方提出过改善劳动条件和明确休息时间的要求,但没有得到日本企业方面的答复。在他们到日本一年之后,按照日本的“外国人技能实习·研修制度”的规定,他们应该转为实习生身份,并与资方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于是两人便多次向日本资方提出了相应的请求,并重申了自己希望改善劳动条件的要求。“泰和商事”非但没有正面解决研修生们提出的问题,反倒将二人无理解雇,迫使两名研修生拿起法律的武器,与日本老板对簿公堂。
经过东京地方法院的调解,两名来自中国的研修生与被告方、从事金属加工贸易的“泰和商事”达成了庭外和解。“泰和商事”同意为两名中国研修生补发总计约540万日元的未付工资,并支付原告方的律师费用。(米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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