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1日电 据日本新华侨报网报道,日前,日本福井地方法院就中国籍实习生王红红(25岁)因在日本实习期间左手3根手指被切断状告所在公司要求赔偿一案开庭审理,并当庭对当事人王红红进行了询问取证。
王红红回答了律师等人的问题,并详细叙述了事故发生时的情形。她在法庭上控诉道“为什么公司不教我们机器的安全操作方法呀!我恨这种不负责任的公司”。
起诉书中指出,2006年12月,王红红在余越前市一家家具制造公司做实习生,在使用木材切割机的时候,因左手被机器夹住而失去了3根手指。2008年11月,她以公司没有履行指导员工进行安全操作的义务为由提起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方面赔偿损失共计约1082万日元。之后法院曾做出判决,但只认定了公司的部分责任。王红红不服,于2009年3月提起上诉。(王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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