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7日电 据马来西亚《东方日报》报道,马来西亚华总针对2010年财政预算案向政府提出“5支持11要求”,呼吁政府豁免华团活动所赚取的盈利享有免税优惠,以及应豁免5年以上的产业盈利税。
如同过去,根据年限征收不同税率,让5年以上的产业交易可豁免征收此税务。
华总会长方天兴26日举行新闻发布会指出,基于大马华团皆非营利组织,所主办的活动都是为国家社会利益作出贡献,所以政府应考虑不征收华团的福利工作基金、会所活动等税金。
他说,华总所拟定的2010年财政预算案评论,将制成备忘录提呈给政府。
陪同出席这项发布会的包括华总署理总会长钟来福、副总秘书陈耀星、文化执行委员会李锦贤,以及经济研究主任郭隆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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