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1日电 据日本新华侨报网报道,20日,日本山口县地方法院经过调停做出判决,裁定山口县防府市一家公司向3名来自中国的女研修生支付不足的加班工资。此前,这3名中国女研修生向法院指控所在公司对她们“并没有进行技术方面的指导,而且还以低工资强迫长时间劳动”。
根据当事人的代理律师介绍,3名中国女研修生一年来每人仅从公司领取到28万日元的加班费,计算下来,公司是以300日元的低标准计时工资向她们支付加班工资的。但是,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当地最低的计时工资应为657日元。目前,公司已经同意给3人补足欠发的每人大约80万日元加班费。
3名中国女研修生在《申述书》中指出,她们从2007年10月开始的一年间,专门承担汽车皮革座套的缝制任务。工厂强迫她们一周工作6天,一年来她们的加班时间超过了1300小时。(米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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