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30日电 据马来西亚《星洲日报》报道,马华纪律委员会是以12个理由,一致决定向马华会长理事会建议,开除涉及性爱光盘事件的署理总会长蔡细历的党籍。
会长理事会宣布开除蔡细历时,并没有交代纪会委是基于什么向会长理事会做出开除蔡细历的建议。
纪委会的12个理由包括性爱光盘女子不是蔡细历妻子、光盘已在全马分发、蔡细历把责任归咎于偷拍者、辞职后继续担任国会议员、通奸比赌博更坏,以及公众人物要有公众风范等。
在外界对马华会长理事会开除蔡细历党籍议论纷纷之际,马华总部周五(8月28日)在马华网页公布马华纪委会报告的重点摘要。
根据纪委会报告重点摘要指出,马华在1998年基于加埔路4里支会主席陈学璋及副主席在党所开赌而开除他们的党籍。
报告说:“大马华裔民众深受儒家传统道德观念影响,华裔如何看待非法聚赌与通奸?当然两者都是坏事,何者更坏?”
报告指出,纪委会认同华裔民俗习惯,众所周知,赌博,尤其是小赌在华人新年是传统(纪委会不是认同或鼓励赌博),但通奸并没有受到华社的认同。
它表示,蔡细历说他犯上的唯一错误是他承认,“他用同一间酒店,同一间房间”,这意味他承认其婚外情在被人拍摄之前已经有一段日子。
“不过,蔡细历将一切责任归咎于拍摄他的人,实际上,如果他展现公众人物应有的品德,偷拍者又能够做什么?如果蔡细历不在同一间酒店,同一间房间与女友性交,偷拍者又如何得逞。”
综合各项理由,纪委会结论出蔡细历的行为已经损及党的形象和声誉,并将影响政府,而一致向会长理事会建议开除其党籍。
纪委会也提出24项论证,针对蔡细历通过其代表律师在7月22、29及31日致函要求纪委会撤销投诉的5大理由一一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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