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21日电 据日本新华侨报网报道,为了学习缝制技术到日本山口县防府市一家工厂工作的3名中国女研修生,指控公司“既没有给予技术指导,又以低工资让我们长时间劳动”,7月21日以向山口县地方法院提起劳动审判的诉讼,要求公司补偿没有支付的工资和精神损害赔偿费共约1300万日元。
诉讼申请书表明,3名中国女研修生从事汽车皮革坐席缝制工作,每个星期工作6天,每天的工作时间为13到14小时,而且必须站着工作,休息时间只有1个半小时。研修期间的加班费是每小时300日元。当研修生对此表示不满的时候,就会立即被威胁“回中国去!”等。另外,研修生们的护照和存折也都被收走。
按照日本的有关规定,技能研修者不被看作是工人,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就业,所以公司只支付了“研修当天的工资(生活实际费用)”。但是,中国女实习生们在诉讼申请书中主张,她们在“研修”期间处于的是“就劳状态”,所以,按照日本的《最低工资法》,她们也可以领取工资。(陈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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