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日企“不当解雇” 中国研修生致函华媒寻帮助——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华人新闻
    遭日企“不当解雇” 中国研修生致函华媒寻帮助
2009年05月20日 16:4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5月20日电 据《日本新华侨报》报道,5月20日,一位名叫赵国利的中国研修生致函该报,讲述了他在日本期间所遇到的种种不公平的待遇。现在,他本人已经回到国内,仍然希望问题得到解决。该报按照本人的要求,将其信函转给有关方面。同时,将其发表,揭示一部分中国研修生在日生活的“原生态”。

  信函摘录如下:

  我是一名研修生。2007年11月8日到达日本研修,一共15人。我现在的会社是;株<兼子>静冈县兴津市清水区990番地1110--1号。我现在从事劳动的会社有许多违规的地方:

  1.工作内容不对。我的登录证和合同上写的是工作内容是“工业捆包”。但我干的实际工作却是回收废纸。而废纸回收的业种在日本是没有接受外国研修生的能力的。

  2.工作地址不对。我的登录证写的是——静冈县兴津市清水区990番地1110-1号,但我们15人却被分到了不同的地方,分别在名古屋、名古屋港区、琦玉、横滨、船桥、静冈,还有2人在骏兴纸业上班,不是兼子会社。

  3.加班费低于法律的规定。会社第一年就让我们加班,但工资是600日元每小时,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工资。

  4.休息日算白干。星期六也上班但不算加班,平日和休日加班工资都一样这不合理。我们只是被当做单纯的劳动力来使用,基本上没有研修和学习。

  我觉的这些都太不合理啦,所以向日方的第一接受机构的研修中心写信反映这些问题,没想到得是2009年5月16日中方公司的经理和担当以及日本人拿着解雇书让我回国,解雇书是2009年4月签的,但是2009年5月16日让我上飞机前才让我看,并且没给我。而且没些理由,这种解雇应该是属于“不当解雇”。

  我的3年研修到2010年11月8日到期。现在,日方只给了我一个月的解雇金,我觉得不合理,应给我所剩时间的基本工资。

  他们说;只要签了字,不再向会社提要求,回国后就退还我的房产证以及1万元押金,解除担保人合约。否则就追究我的责任。

  在这中情况下我被迫签了字回国。目前,还有我们还有十几人敢怒不敢言还在日本工作。

  我回国后,他们并没有兑现承诺。我现在很着急,不知道该怎么办!请帮帮我吧!

  中国的手机:13782779181(赵国利)

编辑:王海波】
    ----- 华人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