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11日电 据《日本新华侨报》报道,日本著名作家渡边纯一去年12月曾经在《新潮周刊》上发表过一篇题为《不可思议的法律用语》的随笔,其中谈到了“再逮捕”这个词汇。因为在日本的新闻媒体上常常可以看到警方对正在羁押中的某某人进行“再逮捕”的消息。其实,日本法律里面的“再逮捕”,更多的是指警方在审案的过程中,又发现涉嫌人在已经逮捕的罪名外还有其它罪行时,再次办理的“一罪一捕”的手续。与中国警方的追查余罪、追加起诉有些类似。
5月11日,在日本栃木县那须盐原“柳井牧场”涉嫌杀害华人戴根泉的原中国研修生付佳男就遇到了警方的又一次“再逮捕”。
4月29日,栃木县警方千里大奔袭,在广岛市西区抓捕付佳男的时候,是因为掌握他的签证早已过期,首先以涉嫌违反日本《出入境管理及难民认定法》中“非法滞留”的条款将其逮捕的。其实,这时,警方已经基本掌握了付佳男涉及戴根泉案件的基本事实,只不过是为了慎重起见,先要把付佳男控制起来。
经过两天的审讯,付佳男承认是他从千叶县把戴根泉的尸体运到栃木县那须盐原,然后扔到“柳井牧场”的污水池里面的。同时,暗示自己参与了杀害戴根泉的事件。这样,5月1日,警方以涉嫌犯有遗弃尸体罪将付佳男进行了“再逮捕”。
十天过后,一方面是付佳男在审讯中承认自己在吵架后把戴根泉杀害了,原因是两个人因为经营按摩店的事情发生了不同的意见,另一方面警方在戴根泉的住宅里面发现作为杀人凶器的菜刀,此外还有戴根泉身着血痕的服装、戴根泉住宅附近一个停放废旧车辆的场所里面发现包裹戴根泉尸体的塑料口袋。与此同时,付佳男也向警方承认自己曾经在日本栃木县那须盐原“柳井牧场”劳动,了解那里的地形地势,认为把戴根泉的尸体扔到那里的污水池中“谁也不会发现”。这样,日本警方5月11日以涉嫌杀人罪将付佳男进行了“第三次逮捕”。
由此可以看出,日本警方通过对付佳男的“三次逮捕”,倾力侦破,审慎办案,最后锁定付佳男就是杀人凶手。此事从4月18日警方在在日本栃木县那须盐原“柳井牧场”的污水池中发现戴根泉被遗弃的尸体,到完全破案确定凶手,前后用了23天的时间,地域至少涉及到日本栃木县、新潟县、千叶县、广岛县。(蒋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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