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非法移民 留学生不能参加意大利合法化申请——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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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属非法移民 留学生不能参加意大利合法化申请
2009年09月11日 11:0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9月11日电 据意大利《欧洲侨报》报道,意大利社会保障局INPS的统计预测,将有50万人至70万人参加2009年家庭工、护理工合法化。

  2009年家庭工和护理工合法化已经进行了一个星期,此次合法化的申请工作将在9月30日结束。在这一个星期内政部移民局接待了一些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咨询,内政部移民局的负责人就热点问题再次进行解释说明。

  内政部移民局负责人称,很多雇主提出在缴纳500欧元税款之后是否还需补缴之前所拖欠的税款?按照2009年合法化法令规定,每位雇主必交的500欧元是雇主今年4月1日至6月30日的税款,雇主必须在申请时自我声明在上述时间内曾非法雇用被申请人,且被申请人无合法身份,500欧元这个数额由国家统一规定。但是如果雇主声明在4月1日之前也曾雇用被申请人,那么必须按照INPS的规定,计算出所拖欠的税款,并使用LD15-TER表格补缴所有拖欠的税款。为了确保雇主声明的真实性,雇主在填写申请表格时必须如实声明,如有虚假声明或者使用伪造证件等现象将承担刑事责任。雇主在缴纳500欧元税款之后,还必须缴纳14.62欧元的印花税,但是必须在收到省督府移民统一窗口的预约信之后才需缴纳印花税。

  2009年合法化法令规定,雇用家庭工的雇主年收入必须在2万欧元至2.5万欧元之间,有雇主提出,2万欧元是税前收入还是税后收入,一些额外收入是否也可以作为年收入计算在内,例如:残疾人获得的政府补贴等。按照INPS的规定,所谓的年收入通常是指税前收入。在计算雇主年收入时,也可以包括不属于年度申报的一部分收入,但是必须出具有关部门的证明。所谓年收入是指居住在同一住所的所有家庭成员的收入,如果只有一名家庭成员有收入,其年收入不能低于2万欧元;如果家庭中有多名成员有收入,他们的年收入总和不能低于2.5万欧元。年收入不能符合上述要求的老年人可雇用护理工,护理工雇主没有年收入限制,但是必须出具生活不能自理的证明。特别是独居的老年人,申请合法化时如果没有足够的收入可以选择雇用护理工,而不应选择雇用家庭工。雇用护理工的老年人不需要出示年收入证明,但是需要出示医生证明,并需在证明中说明不能生活自理。如果受照顾者没有能力申请合法化,其亲属可帮助递交申请,异地亲属也同样可以递交申请。

  非欧移民雇主在参加此次合法化时必须持有永久居留证,包括正在申请永久居留证的雇主。已经加入意大利国籍或已经加入欧共体成员国国籍的非欧移民均与意大利人享有同等的权力,可以前往INPS直接填表和递交申请,无需在线申请。参加此次合法化的被申请人必须持有有效证件,可是护照、也可是其它相同功能的身份证明。如果在递交申请之后身份证件过期,在省督府移民统一窗口签订居留合同时必须出示已经过期的证件和新的证件。

  已经递交2007年或2008年非欧移民劳工名额申请的雇主可继续等待劳工名额,或终止劳工名额的申请参加合法化,但是要求雇主必须正式向省督府移民统一窗口提出取消劳工名额申请,而且保证被申请人已经在意大利境内,2009年合法化不存在申请签证问题。如果雇主在等待申请过程中死亡、其家属不愿意继续参加合法化的情况下,有关部门将取消被申请人的申请材料。

  曾经被警察局开过驱逐卡的非法移民同样可以参加此次合法化,但是要求被驱逐的原因与犯罪和安全无关,仅限于无居留证或居留证过期、居留证无法延期的情况。由于此次不是大赦,只是小范围的合法化,因此警察局在审理过程中不会自动消案,有案底记录的非法移民无法参加此次合法化。由于留学生、在意就医的移民、宗教人士、旅行者不属于非法移民,通常他们各自持有不同种类的短期居留证,因此他们不能参加此次合法化。

  不与雇主居住在一起的被申请人,在省督府移民统一窗口签订居留合同时必须出具居住状况证明,包括:住房合同、委托保管合同、客人等证明。与雇主居住在一起的被申请人无需自行出示证明,而是需要雇主对居住条件进行担保,同时雇主必须出具卫生局或同等机构出示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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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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