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14日电 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美国涉嫌杀夫和两子的华裔女子曾玫琳案迟迟未审,案情出现新变化,居然和美国宪法第四和第六修正案扯上关系?曾玫琳律师以被告遭检调单位非法取得证物和剥夺公平审判权利为由,提出撤销告诉动议,洛县波莫那高院法官马丁尼兹12日予以驳回。
被告“绝地反攻”提出撤销告诉动议,肇因于1月14日检调人员进入被告监狱内搜索,将曾玫琳写的四页长“案发前后时间表”和六页长的“被告成长、家庭、求学和社交关系”两份文件拿走,并提供给检方。
曾玫琳律师就事件发展和影响提出撤销起诉动议,理由是检调人员做法明显违反被告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限制公权力搜集非法证据”和违反美国宪法第六修正案“每人都有公平审判权利”赋予的权利。
法官马丁尼兹经过慎重思量后,拒绝被告律师提议,他表示,监狱由狱警戒护,非享有隐私权场所,政府做法并非侵害被告隐私权,他不同意违反宪法保障的第四修正案精神。
另外,他谕令检方不得将该两份文件列入证物,未来审判中,他更对检方下达严格规范,检方所有证物和作证中,不得提及或引述两份文件内容,要拿出新事证,他认为如此规范,将不触及违反被告公平审判之权利。曾玫琳涉及2007年8月8日在罗兰冈家中杀死丈夫和两幼子,被检方控以三项谋杀罪求处死刑。曾玫琳双亲和美籍夫家亲人都到庭聆听。(吴忠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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