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6日电 据美国《侨报》报道,旧金山市华人进步会、华埠住客联会等多个草根阶层社团代表4日聚集在市府门前,呼吁市议会通过马兆光提案,保护18岁获以下未成年人的租客家庭免受业主逼迁。由马兆光提出,邱信福联署的议案将于5日在市议会中接受市议员们表决。
旧金山目前的法令规定,租满一定时间、60岁以上耆英,残障人士、或者重病患者可以不被业主逼迁。马兆光的新议案增加了一条规定,即“租客家中有18岁以下未成年人且在租屋内居住至少一年的家庭,业主不能以搬回自住(OMI)为理由逼迁租客”。
马兆光透露,经过去年的多次公听后,他听取民意修改了原议案的部分条款,将受议案限制的范围锁定在有多个单位物业出租的公寓楼,而并非针对独立屋的物业主。同时议案强调租客必须是未成年人的合法监护人,而该未成年人需在出租单位中居住超过一年,避免出现有租客为求免受逼迁而找个未成年人同住的情形出现。此外,如果要求搬回自住的业主家中也有18岁以下未成年人,可免受此条款限制。
马兆光在当天集会中强调,“搬回自住”令很多家庭被迫搬离旧金山,他提出议案时也同样考虑到了业主的权益,所以议案是希望将更多家庭留在旧金山,而不是加重本市家庭的负担。
华人进步会的共同主任谭大元表示,经济危机以来,华裔移民工人家庭遭受重创,华人进步会2008年8月的调查显示,华裔低收入民众的失业率已经从之前的30%上升至40%至50%。
此外,新移民在目前的经济形势下找不到工作。很多移民家庭还面临着被业主逼迁的压力,市府需要立法来保护这些家庭。(刘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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