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20日电 据加拿大《星岛日报》报道,多伦多华人投资顾问唐炜臻及其所属两家公司,被安省证监会起诉合共12项罪名,案件将延期至明年4月19日在安省最高法院开庭审讯。唐炜臻的代表律师透露,唐炜臻现时在加美两国以外地区从事货币买卖活动。
唐炜臻本人18日未有出席在多伦多旧市议会法庭进行的第三次审前准备会议。他的代表律师卡德(Loftus Cuddy)说,唐炜臻目前不在加国,并正从事货币买卖活动为投资者赚钱。卡德表示,唐炜臻天生是一名从事交易者(Trading in His Blood),他也告戒过唐炜臻有关禁制令的问题;根据禁制令,唐炜臻不可以在安省和美国从事交易活动。
卡德对唐炜臻是否会出席下次审前准备会议说,审前准备会议纯粹处理是一些技术问题,当事人是否出庭并不重要。他向法官表示,同意证监会基于行政问题,将原订在4月12日至6月11日举行的审讯,延期一周至4月19日才开始的要求。整个审讯将断断续续在8个星期内完成。他与安省证监会律师商定在明年2月5日上午9时,再举行审前准备会议,进一步收窄审讯范围。
卡德说,他是首次获得安省证监会提供有关唐炜臻资金流向(Sourse Funding)的文件,以及其它大量新数据。虽然这份报告只是草稿,但披露了证监会调查唐炜臻如何运用投资者的金钱。
安省证监会在今年3月17日发出临时命令,下令Oversea Chinese Fund Limited Partnership、Weizhen Tang and Associates Inc、Weizhen Tang Corp.(唐炜臻金融集团)等3间公司及唐炜臻(Weizhen Tang)本人实时停止买卖股票;并在今年6月10日对唐炜臻及其属下的两间公司Oversea Chinese Fund Limited Partnership和Weizhen Tang & Associates提出起诉。
唐炜臻及其两间公司各被控以4项罪名,包括:违反《安省证券法》第126.1节涉嫌进行证券欺诈、违反《安省证券法》第25节涉嫌无注册买卖证券、违反《安省证券法》第53节涉嫌非法经营证券发行业务、违反《安省证券法》第38节涉嫌蓄意对证券交易结果作出违法承诺。
安省证监会在上月中驳回唐炜臻提出撤销交易禁令的动议,并将禁制令延长至明年中,直至安省法庭作出判决;并且在本月10日再次驳回他向证监处申请从事货币买卖的动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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