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23日电 41岁中国女游客马延红遭大马警方不分青红皂白扣留5天。马来西亚《星洲日报》22日针对此事刊文说,大马警方防范罪案的取缔行动,固然出于维护治安的目的,但是,对中国女郎出没夜店,先入为主判定有情色交易意图,不管三七二十一抓拿起来,其实也构成骚扰、岐视和侵犯基本人权。
文章摘编如下:
在太子世贸中心的大马美食嘉年华会中见到行动党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向她查询41岁中国女游客马延红遭警方不分青红皂白扣留5天的来龙去脉,由她简述挺身解救的经过,从而突显大马执法单位的专横。
马延红是保险经纪,首度来马旅游,却在一家酒廊与朋友喝酒聊天时被警方取缔,怀疑非法活动而带返警局续查并延长扣留。事实证明,她被释放后,及时赶上飞赴迪拜的行程,这些论据原可在扣留她时一并查证真假,但警方宁可抓错也不可放过。
马延红以50令吉增值卡向女警换取拨电话求助机会,进而争取到郭素沁介入协助。事实上根据刑事法典,她应获准向亲友拨电求援。当她获释时,原本的牛仔裤、黑色T恤,胸罩、高跟鞋不翼而飞,此外,现款130令吉不见了,经过投诉由查案警官自掏腰包息事宁人。这些糗事对讲求效率和廉洁的警察部队无疑是莫大的讽刺。
由于中国女郎过去十多年来被发现在夜店进行陪酒索费活动,警方已养成一个习惯,突击行动中对外国女郎如拖网捕鱼一一扫荡查办,即使这些人拥有有效的观光签证或以其它文件证明自已并非警方查究的对象,也都百口莫辩。
警方千遍一律的说词,对这些落网者套上涉嫌非法工作和卖淫的理由,但是,这些频仍的“怀疑”行动,却鲜少能在法庭提出检控。那些作贼心虚而受处置者,或是类如马延红无辜的受害者,饱受身心折磨之后难得恢复自由皆不再追究,放弃通过法律讨回公道这一途径,正因为如此,放纵执法当局有恃无恐,继续把法律把玩在手中诠释。
警方防范罪案的取缔行动,固然出于维护治安的目的,但是,对中国女郎出没夜店,先入为主判定有情色交易意图,不管三七二十一抓拿起来,其实也构成骚扰、岐视和侵犯基本人权。虽然这些检举行动有助于震摄和抑制猖獗的风月场所衍生的卖淫活动,但迷糊使用调查手段和滥用法规,不断突显警方缺乏智慧分辨是非,也有损警队的专业尊产。
这些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郎纵使另有所图,但她们始终是合法入境的游客,有哪一条法律禁止外国女性游客进入夜店寻欢作乐?有什么证据足以左证她们非法工作或有卖淫的企图?这些扣留时的怀疑和指控,都不能体现法治精神和对人权的尊重。
因此,即使我们不能否认外国女郎暗捞的事实,但任何检举行动都必须按照法规进行,而不是以预设的判断逢人就抓,上述的马延红无端端被扣押以及财物遗失的事件,正是偏差执法的普遍结果,内政部有必要正视这种有损国誉的败行。(林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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