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中国侨联副主席李祖沛在广西桂林开展维护侨商投资权益调研时透露,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侨资企业数量占来华投资外企的70%,其投资额占外资总额的60%以上。目前,侨商投资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依法保护华侨投资权益是各级涉侨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中新社发 周利朔 摄
中新社桂林九月六日电 (记者 周利朔 欧惠兰)中国侨联副主席李祖沛六日在此间透露,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侨资企业数量占来华投资外企的百分之七十,其投资额占外资总额的百分之六十以上。目前,侨商投资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
李祖沛当天在广西桂林开展维护侨商投资权益调研。
由中国国务院侨办、中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致公党中央、中国侨联组成的调研组,当天听取了桂林市官方维护侨商投资权益的情况汇报。桂林市副市长黄俊华称,桂林在海外定居的华侨华人约有五万余人,主要从事科学技术、文化教育、经商等职业。
黄俊华说,桂林市一九七三年对外开放,是中国对外开放比较早的城市之一。目前,桂林市有侨资企业(包括港资企业、澳资企业)七百二十八家,总资产八点一一亿美元,从业人员约六万余人,涉及农产品加工、房地产、旅游、矿山、生物技术、IT业等十七个行业。
今年是“维护侨商投资权益行动年”。桂林市政府多年来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侨商投诉协调处理工作,有力维护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的投资合法权益。三年以来,顺利解决了十二件涉及侨资企业经济纠纷案件,促进侨资企业健康发展。
李祖沛表示,依法保护华侨投资权益是各级涉侨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侨商在地方投资不仅有利于地方经济的发展,扩大对外交流,还可以提升其国际形象。因此,各级涉侨部门要关心和爱护侨商的合法权益,经常了解侨资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主动为他们协调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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