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 日,北京市商务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公布《关于鼓励跨国公司在京设立地区总部的若干规定实施办法》。根据该《办法》,跨国公司在北京设总部最高可获1000万元人民币补助;总部高管可不受学历、年龄限制,办理北京市户口,总部负责人最高可获100万元奖励。
据了解,跨国公司高管中有许多海归。
《办法》对于跨国公司在人才引进和出入境签证等方面给予方便,对外籍高层管理和技术人员可办理不超过5年的多次入境签证,办理有效期5年的外国人居留许可;租用办公用房第一年补助30%,自建或购买办公用房每平米补助1000元人民币。 (刘宇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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